广东推进全域幸福河湖建设,核心于以河湖为载体,形成贯通治水、兴水、用水的一体化治理格局。省河长制办公室近日公布首批建设名单,入选地区包括广州市黄埔区;深圳市福田区、盐田区、南山区;珠海市金湾区;汕头市龙湖区;佛山市顺德区;河源市连平县;东莞市沙田镇、道滘镇;中山市翠亨新区(南朗街道);江门市蓬江区;茂名市电白区、茂南区;清远市清城区;云浮市新兴县等16个县(市、区、镇)。 一、问题:河湖治理进入“从治到管、从点到面”的新阶段 近年来,广东持续深化河长制,水环境质量总体向好,但在部分区域仍存在治理成效不均衡、管护链条不够稳固、岸线空间利用与生态保护矛盾交织等现实挑战。一些河湖面广量大,治理标准不统一、设施维护不到位、长效机制不够健全,导致水体稳定达标、生态系统修复、滨水公共空间供给等仍有薄弱环节。推进全域幸福河湖建设,正是针对“重整治、轻管护”“重局部、轻整体”等问题,强调系统治理和整体提升。 二、原因:以县域为单元统筹资源,提升治水的组织效率与协同能力 水生态治理特点是流域性、综合性强,单一河段、单个项目很难解决“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相互影响的问题。以县(市、区)或镇、街道为单元推进全域建设,有利于把水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等多部门力量纳入同一治理框架,推动规划、建设、管护、运营协同发力。同时,县域层面更贴近基层治理与公共服务供给,便于将治水与产业布局、城乡风貌提升、公共空间建设相衔接,形成可持续的投入机制和责任闭环。 三、影响:既是生态工程,也是民生工程与发展工程 全域幸福河湖强调“江河安澜、秀水长清、生态宜居、和谐富足”的综合目标,意味着治理成果不仅体现在水质改善,更体现在防洪安全、水生态修复、岸线管控、公共空间优化以及区域发展质量提升等多个维度。 从民生角度看,河湖水系与居民生活环境紧密相连,水体清洁、岸线整洁、滨水空间可达可亲,直接关系群众获得感与安全感。对城市而言,优质滨水空间有助于完善公共服务、提升城市品质;对县域与镇街而言,良好的水生态基础可带动文旅融合、特色产业发展,增强区域竞争力。对高质量发展而言,水生态“底色”更浓,有利于促进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形成,为产业升级与城乡融合提供更稳定环境承载。 四、对策:遵循“条块结合、推进”,以标准化与片区化提升治理效能 根据部署,全域幸福河湖建设将坚持“条块结合、统筹推进”原则。建设对象要求至少覆盖县级行政区划河湖名录中80%的河流湖泊,体现“全域”导向,避免只做示范段、景观段而忽视支流小微水体。 在“条”上,突出抓好区域内“母亲河”和骨干河流,集中力量打造标志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样板;在“块”上,针对数量众多、分布广泛的其他河湖,开展区域成片治理、整体推进,以片区化、网格化方式补齐短板,提升管护覆盖与治理一致性。,更需要将河湖治理与岸线空间管控、污水收集处理、雨污分流、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生态缓冲带建设等系统性措施联动实施,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五、前景:加强跟踪指导与动态评估,推动从“入选”到“见效” 省河长制办公室表示,将持续开展跟踪指导,推动涉及的问题协调解决,并对建设成效符合要求的地区按程序纳入全省名录。这表达出清晰信号:入选只是起点,关键在于以可量化、可核验的成果体现治理质量。 下一步,随着试点地区先行探索,预计将形成一批可操作的制度工具与技术路径,包括水体健康评价、岸线精细化管理、长效管护机制、公众参与渠道以及与地方产业、文旅、城市更新相结合的综合模式。随着名录动态扩容,更多县域和镇街有望在“以水为脉”串联资源、优化空间、提升治理能力上形成合力,为全省河湖治理现代化提供支撑。
首批名单的发布标志着河湖治理进入新阶段;通过系统治理和长效管护,将加快实现"水清岸绿、宜居宜业"的目标,让治理成果真正惠及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