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5日,人社部明确表示,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比如工资流水和工作群记录,就算没签合同,也能申请工伤。这种政策虽然给了劳动者更多保障,但现实中,不少老板为了节省成本,根本不给零工签合同,更别提交工伤险了。2026年3月20日,北京昌平法院审理了一个案件,一位56岁的超龄导购在店里摔骨折,公司没给她交工伤险,最后公司自己掏5万赔医疗费。这个判决告诉我们:超龄不能成为免责的理由,单位不申报工伤,就得自己承担后果。 这次人社部还扩大了“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范围,包括外卖骑手和保洁员等灵活就业人员都能参保。但政策再好,如果老板装聋作哑不配合也没办法。文中提到的保洁大姐带三个零工清理15楼的厕所,垃圾袋又沉又臭。等她们干完活下楼后,老板娘只催着她们拍照打卡,连句“辛苦”都没有说。更让人扎心的是,这些大姐们连份劳动合同都没有,万一发生意外摔了碰了,老板肯定会推卸责任。 那些负责帮忙的保洁员也是如此。十五楼的垃圾没清理完,他们就坐电梯跑了。等到电梯停运时,大姐们只能骂骂咧咧地走楼梯下楼。老板娘还在楼下催着她们拍照。这种情况简直就是“零工版宫斗”,有人抢功有人背锅,最后受苦的都是没话语权的老人。 我给老板们算过一笔账:一个零工大姐一天挣200元,老板省下的工伤险和社保费用足够她们干半个月了。这种“灵活用工”名义上是方便公司操作,实际上是把风险全部甩给了大姐们。我认为给公司干活的零工就该算工伤。别拿“没合同”当挡箭牌了!你们敢跟老板要那份本该属于你们的工伤保障吗?还是觉得“零工嘛,能赚一天是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