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官方网站发布药品质量公告,49批次药品因质量指标不达标被要求停售召回;此次通报涉及药品种类广泛,既有家庭常备的感冒药、补钙制剂,也包括中药饮片和外用贴膏,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从不合格药品清单来看,问题集中体现含量测定、溶出度、水分控制等关键质量指标上。其中,碳酸钙D3系列产品占据较大比重,共有32批次因含量测定不合格被通报,涉及北京振东朗迪制药、山西振东制药等多家企业的委托生产产品。这类产品作为儿童补钙常用药,其质量问题直接关系到儿童用药安全。此外,河北金牛原大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锌布颗粒剂、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双氯芬酸钠肠溶片等常用药品也因质量指标不达标被列入名单。 中药饮片质量问题同样不容忽视。通报显示,地骨皮、防己、女贞子等8批次中药饮片因总灰分、水分等指标超标被判定不合格,涉及泸州百草堂、四川自强、江西和硕等多家企业。这些基础性质量指标的失控,反映出部分企业在原料采购、生产加工、质量控制等环节存在管理漏洞。 药品质量不达标的危害不容小觑。含量测定不合格意味着有效成分含量不足或超标,直接影响治疗效果,患者可能因药效不足延误病情,或因剂量过大产生不良反应。溶出度不达标会导致药物在体内释放速度异常,影响药物吸收和疗效发挥。水分超标则可能引发药品霉变、潮解,不仅降低药效,还可能产生有害物质,增加用药风险。 针对此次药品质量问题,国家药监局已采取系列监管措施。通告要求各地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药品立即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并对有关企业依法查处。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将立案调查,从严从快处理。同时,对风险隐患突出的药品品种,将加大抽检频次,强化生产环节飞行检查力度,从源头把控药品质量。 公众在此次事件中应采取积极防范措施。建议立即检查家中药箱,对照通报批次号核查是否存在不合格药品,一旦发现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妥善封存。正在服用相关药品的患者如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就医并向医生说明用药情况,由专业人员判断是否需要更换药品。消费者可保留购药凭证和药品包装,便于后续退换和维权。 从监管层面看,此次大规模药品质量问题暴露出药品生产流通环节仍存在薄弱环节。部分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对原料把关不严,生产过程控制不到位,出厂检验流于形式。委托生产模式下,委托方与受托方之间的质量责任划分不清,也为质量问题埋下隐患。这些问题需要通过完善法规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提升监管能力等多上综合施策加以解决。 ,药品安全监管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协同。监管部门应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完善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健全药品质量追溯体系。企业必须强化质量意识,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确保每一批次产品都符合标准要求。公众也应提高安全用药意识,通过官方渠道查询药品信息,发现问题及时举报。
药品安全是民生底线,也是健康中国建设的基础。此次49批次药品集中暴露的质量问题,既检验着监管体系的响应能力,也考验着医药企业的责任担当。在人口老龄化与健康需求升级的背景下,只有筑牢从实验室到药箱的每一道防线,才能真正守护好14亿人的生命健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