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一运输企业购10辆新能源牵引车疑有3辆“带旧”交付引发纠纷,厂家经销商协商未果待解

一、问题暴露 2025年12月,常州某运输企业负责人陈先生斥资281万元,通过当地经销商购置10辆徐工新能源电动牵引车。

提货验收时发现其中3辆车存在识别代号篡改、漆面修复等翻新痕迹,随车发货单显示车辆早在2023年就已投入使用。

这与其购买的全新车辆合同承诺严重不符。

二、原因追溯 行业调查显示,此类问题多因销售端库存压力转化所致。

部分经销商为消化试驾车辆、展车或退货车辆,通过篡改车辆信息手段二次销售。

涉事的常州美奥汽车销售公司承认车辆曾被使用,但未说明具体流转环节。

值得注意的是,涉事生产商徐工新能源汽车公司作为国有装备制造龙头企业,其供应链管理缺失令人质疑。

三、多重影响 该事件已导致购车企业运输业务停滞,直接经济损失超50万元。

更深远的是,此类行为将严重损害消费者对新能源商用车的信任度。

2025年我国新能源商用车渗透率刚突破40%,行业正处于关键发展期,此类诚信危机可能延缓市场推广进程。

四、应对进展 目前购车方已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提交证据,要求退一赔三。

法律专家指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若证实存在欺诈行为,经营者需承担三倍赔偿。

江苏省消保委表示将启动专项调查,重点核查新能源车销售领域的类似违规操作。

五、行业前瞻 随着新能源商用车市场竞争加剧,部分企业为抢占市场份额压缩交付周期,埋下质量管控隐患。

业内人士建议,应建立全国统一的商用车电子档案系统,对车辆生产、检测、流通实施全生命周期追溯。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期拟推出的《新能源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有望从制度层面堵塞监管漏洞。

一起以旧充新的商业纠纷,映照出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诚信机制建设的紧迫性。

281万元的交易背后,考验的不仅是企业的商业道德,更是整个行业的发展根基。

唯有让失信者付出应有代价,让守信者获得应有回报,才能构建起良性的市场生态。

此事的最终解决,不应仅仅停留在个案层面,更应成为推动行业规范完善、强化市场监管的契机,为消费者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