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国广东省清远市发生了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法治教育案例。事情发生在2023年7月,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王某和别人发生了一点纠纷,他怀疑自己的摩托车被别人碰了,还因此吵了起来。后来警察来了,看了看现场,发现他们的车根本没碰着。警察处理完现场后,发现王某还有伪造车牌和无证驾驶的问题,就把他的摩托车给暂扣了。但王某不愿意配合处理结果,还扯什么认识领导,态度特别恶劣。警察无奈之下就把他传唤到派出所继续调查。 到了派出所后,王某情绪还是很激动,自己解开椅子上的带子。两名辅警刚进门去约束他,结果王某却扑上去把一名辅警的左臂给咬伤了。事情闹大之后,2025年10月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定:王某在执法过程中用暴力方式阻碍警察执行公务,已经构成了妨害公务罪。最后法院给他判了六个月有期徒刑。 不过呢,王某对这个判决不服气,他说执法过程中有不妥之处,所以他提出上诉了。2025年12月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审查之后发现:公安机关在整个处置过程中都有录像录像记录作为证据支撑,也没发现有什么违法行为。而且王某自己也拿不出证据来证明他的说法。所以二审法院驳回了上诉申请,维持了原判。 这个案子其实给我们提了个醒:一是执法过程要透明规范;二是司法裁判要严谨公正;三是普法教育要到位。很多时候大家还是有特权思维在作祟,总觉得自己可以影响执法人员或者是躲避法律制裁。只有通过严厉打击这些行为,才能让大家真正意识到法律是不可侵犯的。 在这个法治社会里,维护好执法权威很重要。不管是谁都不能挑战法律的底线。我们大家要共同努力去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才行。只有这样才能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和法治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