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不法分子长期作恶被收监执行

湖北广水市广水街道办事处土门村的连某菊仗着家族势力,在当地长期作恶,她跟着哥哥连某清、弟弟连某辉,用滋扰、哄闹和言语威胁的手段欺负村民,还操纵村里的换届选举,帮着弟弟当上村主任。她的主要目标就是当地的村民和企业经营者,还曾要求湖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撤案,并每月给连家支付3000元的“工资”。李某被逼无奈,给了连某辉46万元,还答应每月支付“工资”。后来李某实在受不了,就报了案。广水市检察院对连某菊提起公诉,指控她有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多项罪名。法院开庭审理后判了她刑罚,连某菊不服上诉被驳回,最终还是被收监执行。 广水市城区的许某秀也是个长期作恶的女不法分子。她和丈夫马某明在民间借贷上惹了事,欠了债权人尹某华1238万元本金和利息。判决生效后,两人不但不还钱,还转移隐匿财产。许某秀先后把982万元转到女儿、弟弟和丈夫嫂子的银行账户里。她名下的一栋别墅和两套房子也以低价卖给了亲戚,但实际上还是她和丈夫在控制。她还擅自处置了家里的四辆车。法院冻结了她的部分债权后,她又违规领走了170万元。尹某华上门讨债时态度蛮横还躲着不见人。后来法院对她进行司法拘留也没让她配合。尹某华只好向广水市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经过审理法院认定许某秀犯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审法院判了她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十万块钱。许某秀不服上诉到2024年12月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她想玩失踪逃避服刑被公安部门抓获收监执行。 这两个案子都是广水本地真实发生的事儿,两位女不法分子长期作恶最终都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广水始终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清剿各类不法团伙全力守护群众安宁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