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四千余万元的工程款,本是解决拖欠工资、偿还债务的及时雨,却因五起突如其来的"债权诉讼"陷入僵局。
这起发生在贵州清镇的虚假诉讼案,暴露出建筑领域违法分包、恶意逃债等多重乱象,也彰显了检察监督在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劳动者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多层违法分包埋下纠纷隐患 事件起因可追溯至2017年。
当年7月,某市政公司承接某投资公司的电力管廊工程项目后,将部分劳务发包给某建设公司。
该建设公司随后将工程切分成若干标段,违法分包给王某、罗某、杨某、潘某、黎某等五名不具备施工资质的个人。
这种层层转包的做法,直接违反了建筑法关于禁止违法分包的相关规定。
2018年7月至2019年8月期间,五名实际施工人组织人员进场作业,完成了土石方清理、场地平整等工程任务。
然而工程竣工验收后,该建设公司仅支付了部分款项,拖欠总额高达五百七十四万元。
五名施工人先后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经法院判决确认了各自的债权。
但由于该建设公司名下无可执行财产,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欠款陷入僵局。
转机与危机同时降临 2024年7月,案件出现转机。
贵阳市中级法院判决上游市政公司应向该建设公司支付工程款四千二百三十二万余元及利息。
这本是解决历史欠款的良机,五名施工人也满怀期待地准备追回欠款,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然而当他们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时,却被告知该建设公司已被高某美、高某睿、陈某、杨某军等四人以各类债务为由提起诉讼,总金额超过三千万元。
更令人生疑的是,这些案件呈现出高度一致的特征:高某美等三人在同一天提起诉讼,诉讼请求涵盖借款、设备租赁等多种名目,且所有案件均通过诉前调解快速结案,随即进入执行程序。
检察监督揭开虚假面纱 面对可能被其他"债权人"瓜分执行款的风险,王某等五人于2025年3月向清镇市检察院申请监督,怀疑该建设公司涉嫌虚假诉讼、逃避执行。
检察机关当日受理并立案审查。
承办检察官通过深入调查发现了诸多疑点。
首先,五起所谓的债权诉讼在时间上高度集中,且恰好发生在该建设公司即将获得大额工程款之际,明显具有针对性。
其次,所有案件均为非对抗性诉讼,双方当事人配合默契,快速达成调解协议并经法院确认,整个流程异常顺畅。
更为关键的是,经身份核查,高某美、高某睿系该建设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的母亲和女儿,陈某与张某亦存在密切关联,杨某军则与张某有长期商业往来。
这些所谓的"债权人",实际上是一个精心组织的"亲友团"。
检察机关进一步调取银行流水、资金往来记录等证据,证实相关债务关系纯属虚构。
所谓的借款并无实际支付记录,设备租赁费、中介费等也缺乏相应的合同依据和履行凭证。
整个诉讼链条,实质上是该建设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关联人员为转移财产、逃避执行而精心策划的骗局。
在确凿证据面前,清镇市检察院依法启动监督程序,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法院经审查后撤销了相关司法确认裁定,终止了虚假诉讼的执行程序。
五名实际施工人最终追回了五百七十四万元工程款,解决了长期拖欠的农民工工资问题。
2025年12月30日,张某、杨某军因涉嫌虚假诉讼罪被公安机关移送清镇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其余关联人员的刑事追责程序也在推进中。
多重警示值得深思 这起案件暴露出建筑领域存在的多重问题。
违法分包不仅扰乱市场秩序,更为后续纠纷埋下隐患,使不具备资质的个人承担了过高的经营风险,也让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缺乏有效保障。
部分企业法定代表人法律意识淡薄,在面临债务时不是积极履行,而是企图通过虚假诉讼转移财产,既损害了真实债权人利益,也严重破坏了司法公信力。
从司法实践角度看,虚假诉讼往往利用调解程序的便捷性和高效性,通过当事人串通制造虚假法律关系,在短时间内获得生效法律文书,进而启动执行程序。
这种行为不仅浪费司法资源,更可能导致真实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受损。
因此,司法机关在办理调解案件时,应当强化实质审查,对于当事人关系密切、债务金额巨大、诉讼时机蹊跷的案件,要提高警惕,防止虚假诉讼借调解之名行欺诈之实。
这起案件的查处彰显了司法机关维护公平正义的决心,也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供了典型样本。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如何织密监督网络、堵塞制度漏洞,让每份劳动都能得到应有回报,仍是需要持续探索的重要课题。
该案的妥善处理,不仅守护了农民工的"钱袋子",更捍卫了司法公信力的生命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