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增设元宵重阳为法定节假日 释放假日经济新动能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假日经济与休假制度改革成为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话题;全国人大代表、辽宁大学党委副书记兼校长余淼杰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系统阐述了完善我国休假制度的建议,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假日经济潜力尚待深挖 数据显示,2026年马年春节假期期间,全国重点零售和餐饮企业日均销售额较上年同期增长5.7%。这个增长态势印证了合理假期安排对消费市场的拉动作用。然而余淼杰指出,从全年维度审视,我国居民可支配休闲时间总量偏少且弹性不足,假日经济的巨大潜能远未充分释放。 当前制约假日经济发展的症结主要体现三个层面:一是法定节假日总量有限,难以满足民众日益增长的休闲需求;二是调休机制引发争议,连续工作时间过长影响休假质量;三是带薪年假制度落实不力,部分劳动者实际休假权益难以保障。 传统节日承载消费新场景 针对上述问题,余淼杰提出将元宵节、重阳节纳入法定节假日体系。这一建议并非简单增加休息天数,而是着眼于将传统文化符号转化为实际消费场景,实现文化传承与经济发展的双重目标。 元宵节作为春节的重要延续,重阳节具有尊老敬老的文化内涵,两个节日均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和鲜明的民俗特色。通过制度化休假安排,可以为对应的文化活动、旅游产品、餐饮服务等提供稳定的市场需求,形成特色鲜明的节日消费热点。 调休机制亟需优化调整 余淼杰特别关注到当前调休制度引发的社会讨论。他建议推行法定假日顺延补休机制,当法定节假日与周末重合时,就近择日安排补休,确保公众实际休假天数不因日历排列而减少。这一机制设计旨在消除民众对假期被占用的心理落差,增强年度假期的可预见性,为中长途旅游及文化消费创造更稳定的时间条件。 另外,双休制度在部分行业落实不到位的现象依然存在。生产连续性强、服务属性突出以及互联网属性明显的行业中,超时工作现象较为普遍。余淼杰建议将双休落实情况纳入劳动监察常态化清单,并与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挂钩,通过制度约束与正向激励相结合,切实保障劳动者休息权益。 年假制度有待实质突破 在带薪年假上,余淼杰指出我国现行标准与主要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差距,且实际执行中存在审批从严、工龄计算不合理等问题。部分单位内部形成的隐性评价导向,使员工面临不敢休、不愿休的困境,年假难以转化为实际消费能力。 他建议将最低法定年假标准由5天提升至10天,并允许未休年假在两年内结转使用,增强弹性休假能力。同时应建立年假使用率监测制度,对连续两年使用率未达合理比例的单位实施重点监管。在法律层面,应明确规定依法休假不得作为绩效考核、职务晋升或薪酬调整的不利因素,从根本上扭转休假文化。

激发消费活力——既需要提升供给质量——也离不开对“时间资源”的合理配置。以更公平、更可预期、也更能落地的休假制度为支撑,把传统节日的文化价值转化为可参与、可体验、可持续的消费场景,有助于在改善民生的同时培育内需增长动能,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稳定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