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弟冒充女主播诈骗粉丝7 万余元获刑4年

表弟杨某冒充女主播诈骗粉丝张某,短短几个月时间内骗走7万余元,最终被陆良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杨某是一名女主播的表弟,熟知表哥姐在短视频平台的热度。于是,杨某注册新微信账号,冒充表姐添加好友。他给张某发送消息,声称自己需要帮助解决生活问题,如学美甲需要学费、母亲被车撞需要治疗费用等。张某因为喜欢这个表姐,直接转账520元“心意”。杨某尝到甜头后,不断变换理由索要金钱,累计骗取张某70400元。陆良县人民法院认定杨某构成诈骗罪,依法从重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了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数额巨大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杨某的7万余元正好属于数额巨大范围。他之前还有故意犯罪记录,属于累犯,法律对其依法从重处罚。综合考虑到其如实供述和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法院最终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同时要求追缴全部赃款退赔被害人,作案手机予以没收。法官提醒大家要警惕类似骗局:不要轻信“偶像”私聊信息、借钱前核实对方身份、转账备注借款字样并保留证据等措施可以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