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丁某在北京房山的一个村子里当了村支书、村主任和经济合作社社长。他利用自己的职务,把水利建设资金给套走了。从2016年到2024年,他通过虚增补偿对象、人员工资等手段,一共套取了260万多元的村集体资金。此外,他还在协助政府开展水利建设和退耕还林项目的时候骗取了20万多元的补偿款。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了一批惩治“三农”领域职务犯罪的典型案例,丁某这个案子就在其中。 北京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后,给丁某定了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法院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40万元。陈璐是新京报的记者,他把这个消息报道出来了。陈璐还说了水利对于农业的重要性,农田水利建设关系着国计民生。 丁某是组织村集体开展农田水利建设的关键人物之一,但他利用职务便利侵吞水利建设资金,最终落得这个下场。这次案件里丁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还把全部犯罪所得退缴了出来。3月20日那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这个案例。 这次事件让我们看到了职务犯罪对农田水利建设的破坏力。农田水利建设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工程,所以必须严厉打击这种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