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禁令之下仍有“灯下失真” 食用农产品的色泽、纹理、光泽等感官信息,是消费者判断新鲜度与品质的重要依据。
新规明确提出,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以防误导消费者。
尽管制度边界已清晰,但在现实销售场景中,一些摊位仍通过特定色温与亮度的灯具“美化”肉类、海鲜、果蔬外观,使商品在灯光下呈现更“红润”“透亮”的效果,消费者离开摊位或回到自然光环境后才发现观感差异,权益受损风险随之上升。
原因——逐利冲动与治理短板叠加 业内观察认为,“生鲜灯”屡禁不止,主要有三方面原因。
一是利益驱动仍然强烈。
生鲜产品同质化程度较高,部分经营者将灯光“修饰”视为低成本提升“卖相”的手段,试图在短时间内提高成交率,甚至以此弥补货品品质波动带来的竞争压力。
二是执法难点客观存在。
不同灯具对商品色泽影响程度不一,部分商户以“普通照明”“节能灯”为名规避检查;加之市场摊位分散、流动性强,监管力量有限,容易出现“检查时收起、检查后再装”的反复。
三是链条治理仍有空当。
个别地区对灯具销售端、安装端、使用端的联动治理不足,对违规产品线上线下流通、门店批量采购等环节缺乏系统排查,导致“买得到、装得上、用得久”的灰色空间未被彻底压缩。
影响——损害消费者信任并扰乱公平竞争 “生鲜灯”带来的影响不仅在于个体消费体验,更会外溢为市场秩序问题。
其一,误导消费者感官认知,增加“看着新鲜、买回变样”的心理落差,易引发纠纷,推高维权成本。
其二,可能掩盖产品真实状态,弱化质量安全信息的直观呈现,影响消费者对来源、品质的判断。
其三,破坏公平竞争。
守法经营者在真实展示商品的情况下,可能在“卖相”上吃亏,反而让违规者获得不当优势,长远看将挤压诚信经营空间,侵蚀行业信誉与消费信心。
对策——从“现场查”走向“全链治”,用组合拳提升震慑力 针对“生鲜灯”治理,受访人士建议应以更精细化、更常态化的方式推动落实,形成可持续的制度约束。
第一,提升执法覆盖与精度。
对农贸市场、生鲜超市、社区门店等重点场景开展高频巡查和随机抽查,推动检查常态化;对投诉集中区域加密回访,避免“一阵风”治理。
鼓励群众通过热线、平台等渠道举报线索,形成社会共治的发现机制。
第二,强化处罚与信用约束的联动。
对查实的违规使用行为依法处理,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一起;对屡教不改、故意规避的经营主体,强化信用惩戒,依法纳入相关信用记录,通过提高违规成本形成震慑。
同时,对市场开办方落实管理责任情况进行督促,对“只收租不管理”的情况依法依规追责,压实主体责任。
第三,推进源头治理与产品端整治。
对明显用于改变色泽、误导识别的灯具产品,强化对销售渠道的排查,推动平台、商户对相关产品宣传用语和适用场景进行规范,减少违规灯具在市场端的可得性。
对批量采购、集中安装等行为加强线索研判,提升治理效率。
第四,强化合规指引与诚信教育。
通过行业培训、市场公示、入场协议等方式,让经营者明确“允许什么、禁止什么、违规后果是什么”。
同时引导经营者把竞争力回归到品质、溯源、保鲜、服务等“硬指标”上,以透明经营换取稳定客源。
前景——回归真实展示将成为生鲜零售的基本要求 随着消费升级与监管制度不断完善,生鲜零售正从“卖相竞争”转向“品质竞争”。
消费者对透明展示、明码标价、可追溯等要求持续上升,违规“美颜”的生存空间将进一步收窄。
可以预见,未来治理的关键不在于一次性清理,而在于形成“可发现、可认定、可追责、可复查”的闭环机制。
通过技术手段辅助检查、信用体系深化应用以及市场开办方责任强化,禁令的执行力与稳定性有望持续提升,推动生鲜市场环境更真实、更放心。
禁用"生鲜灯"的规定已经出台,关键在于执行。
这不仅是一场对消费欺诈的治理,更是对市场秩序和商业诚信的维护。
只有监管部门真正亮起执法"探照灯",通过严格的督查、有力的处罚和持续的教育,才能真正掐灭那些"美颜"农产品的虚假光芒,为消费者营造一个真实、透明、放心的购物环境。
这也是建设诚信社会、规范市场秩序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