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聊聊2023年安阳龙安区发生的那件事,挺让人琢磨的。事情是这样的,2023年6月,龙安区西高平小学的陈校长和同校一位离异的韩老师谈起了恋爱。因为顾及学校的工作环境,俩人没敢声张。可到了同年8月,韩老师的前夫周某不知道怎么就搞到了他俩的私密信息,到处乱说,还举报他俩不正当关系。陈校长气得直接报了警,最后警方把周某抓起来行政拘留了。 结果到了2024年,陈校长想在2025年底参加个岗位晋升竞聘,没想到考核一看,他的师德分竟然是“不合格”。他去问龙安区彰武学区中心学校和区教育局才知道,这事儿就跟他和韩老师谈恋爱那茬扯上关系了。 陈校长心里不服气,他觉得自己和韩老师都是单身,谈恋爱没啥不对。再说当时那举报全是假的,警方都给盖戳证明了。而且直到现在他才知道考核结果出来了,这程序上也太有问题了。最关键的是,这不合格的判定直接影响了他能不能升职。 针对陈校长的质疑,龙安区教育局的负责人解释说,2023年接到举报后,区纪委立马立案调查了。虽然警方已经处罚了周某,但纪委那边认为,陈校长身为校长,在特定情况下的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违反了职业道德”,所以就把他的校长职务免了,还给他党内警告处分。教育局也是按照《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评价考核办法(试行)》里的规定,把受到处分的直接认定为师德不合格。 这事儿引发了不少讨论。首先大家都在说师德评价的标准到底该定在哪儿。明明法律都说举报不实了,还把人家谈恋爱说成是违背公序良俗、违反职业道德,这尺度是不是有点太严了?到底私德和公德咋分才科学? 还有人觉得程序上也有问题。陈校长说他直到现在才知道自己考核不合格,这知情权是不是被剥夺了?要是真这样的话,他想要申诉救济的时候也早就过了有效期了。 另外就是管理得太严和保护个人权益之间咋平衡。当地教育局说他们一直抓得很严,但在事实认定上(一个是警方的处罚,一个是纪委的结论)、条款适用上(直接认定不合格的具体情况),还有结果的影响上(对多年后晋升的持续作用),是不是有点简单粗暴了? 最后就是这个事儿给大家提了个醒。师德师风肯定得抓,但评价和处罚得有事实依据、程序正当才行。不能一边清理害群之马一边伤了好老师的心。 眼下这场风波还没完全平息呢。希望相关部门能再深入查查,给当事人一个明白的交代,也让以后碰到类似的事能有个更清晰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