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法院最近审理了一个案子,就是李女士在买蛋糕的时候,因为没看清玻璃门,结果撞到脸上了。她觉得蛋糕店没给她足够的安全保障,就把店给告了。刚开始,李女士索赔两万多块钱,主要是医疗费和误工费。被告方承认这事儿时,承认是门店的玻璃门设计有问题,没有贴腰线,导致李女士撞上了。还有一点是李女士当时也没有看手机分心,这事就不是她自己的错了。法院审理时双方再次协商,最后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方愿意承担李女士60%的医疗费和误工费,但是不同意给15000块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这场官司让人们注意到,商家要做好安全保障工作,防止顾客受伤。对于顾客来说,进店前要看清楚周围的环境,以免发生意外。其实这次事件也提醒我们,出门在外要小心谨慎,注意周围的情况。在法院里双方达成协议后就没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