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背景下,河南省近期启动了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表彰活动。
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首次以省级党政最高规格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经过为期数月的多环节审核,最终形成建议表彰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此次评选程序体现严谨规范。
从基层推荐到省级复核,历经初审、考察、征求意见及市级公示等环节,确保了评选的公正性和代表性。
受表彰对象覆盖全省18个地市及多个省直单位,包括基层党政机关、文博机构、教育单位、企业及社会组织等,其中郑州市委办公室、二里头夏都遗址博物馆、河南心连心化学工业集团等40个集体,以及来自公安、教育、社区服务等领域的120名个人入围。
分析显示,此次表彰呈现三大特点:一是突出基层导向,村(社区)级组织占比达25%;二是注重多领域覆盖,文教卫体与经济建设单位并重;三是体现跨区域协作,新疆驻豫工作组等跨省机构首次纳入表彰体系。
省民族宗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既是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强化,也是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
社会学家指出,河南作为少数民族散居地区典型省份,通过制度性表彰可产生三重效应:其一,以标杆示范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其二,推动民族事务治理体系现代化转型;其三,为中原经济区建设凝聚共识。
值得关注的是,公示名单中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占18%,反映出新时代民族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的趋势。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既是凝聚人心的工程,也是检验治理能力的工程。
通过公开公示、严格评选与典型引领,把荣誉表彰同制度建设、基层治理、民生改善贯通起来,才能让民族团结的成果可感可及、可持续巩固。
面向未来,唯有在法治化轨道上把工作做细做实,让各族群众在共同奋斗中共享发展成果,才能不断把共同体意识转化为推动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