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总对总"合作机制扩容升级 多元解纷体系释放新效能

在社会矛盾类型多样、纠纷数量增长、利益关系更趋复杂的背景下,如何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成为社会治理面临的现实课题。

人民法院既要依法保障当事人诉权,也要通过机制创新降低维权成本、提升解纷效率。

围绕这一目标,最高人民法院持续完善多元解纷体系,推动“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向更广覆盖、更强队伍、更高质效迈进。

问题:纠纷高频领域专业性强,传统解纷路径成本偏高。

婚姻家庭、劳动争议、金融消费、知识产权等领域纠纷往往兼具情感因素、行业规则与法律规范,处理不当易引发对立情绪甚至连锁矛盾。

一些当事人面对繁琐程序、时间成本与信息不对称,倾向于“能拖就拖”或“以诉代谈”,造成“案多人少”压力上升,基层治理资源被动应对。

原因:矛盾化解需要“专业资源+组织协同+制度供给”的系统支撑。

大量纠纷并非单纯法律判断即可解决,还需要行业组织、专业人员参与释明规则、评估风险、形成可执行方案。

与此同时,部门之间信息壁垒、规则衔接不畅,容易导致当事人多头奔走。

要实现高效分流与源头治理,必须把法院的专业权威、行业组织的专业优势与基层治理平台的统筹能力有机结合,并以制度化安排固化流程、明确边界。

影响:合作范围扩大、队伍建设提速,前端化解能力明显增强。

发布会信息显示,随着与全国妇联建立婚姻家庭纠纷对接机制、与中国文联开展对接,“总对总”合作单位增至18家,其中多家机制已实现覆盖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全域对接。

调解队伍规模实现连续增长:到2025年底,调解组织达3.8万家、调解员增至9.6万人,同比分别增长3.3%和8.9%。

更值得关注的是,2025年合作单位在法院指导下调解案件98.5万件,其中依托法院调解平台自行调解纠纷65.4万件,首次超过法院委托调解量,显示线上平台与行业组织的联动正在把解纷“关口”进一步前移。

与此同时,全国法院民事调解撤诉率提升至47.4%,表明“调解优先、依法解纷”的成效在扩面。

对策:以“一站式”平台为枢纽,推动分层递进、线上线下贯通的解纷格局。

一方面,法院力量向基层治理平台下沉。

截至目前,基层法院诉讼服务团队全部入驻县级综治中心,并对接8800多家乡镇(街道)综治中心,通过设立诉讼服务窗口、建设速裁法庭,选派法官、特邀调解员、退休法官等人员常驻,提供登记立案、诉调对接、指导调解、速裁快审等服务,推动群众从“多头跑”转向“一站解”。

另一方面,制度供给同步跟进。

最高法会同相关单位发布《关于深化“总对总”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对机制改革作出系统部署,强调覆盖全面、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分层递进与线上线下融合,为地方规范运行提供依据。

再一方面,能力建设持续加强。

最高法全年开展多期调解实务培训,并将综治中心入驻单位及调解员纳入培训范围,促进调解规则统一、程序规范和质效提升。

前景:从“能调”走向“善调”,从“解一案”迈向“治一域”。

随着合作单位增多、典型案例引领加强,“行业纠纷行业解”的路径将更清晰,专业力量在劳动、金融、知识产权、婚姻家庭等领域的参与度有望持续提升。

下一步关键在于三方面:其一,进一步明确调解与审判的边界,既防止“以调代裁”影响公正,也避免程序空转增加成本;其二,强化数据共享与风险预警,推动纠纷预防关口前移;其三,提升调解协议的可执行性与信用约束,形成“愿意调、调得成、履行快”的闭环机制。

随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提升,多元解纷有望在更多地区实现从“点上突破”到“面上成势”,更好服务基层治理现代化。

从单一诉讼到多元共治,从被动受理到主动预防,最高法推动的"总对总"机制改革正在重塑中国纠纷解决生态。

这项创新实践彰显了法治建设与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既是对"和为贵"传统智慧的现代诠释,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生动注脚。

随着机制持续深化,一个更加高效、便捷、专业的多元解纷体系将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