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九台法院春阳法庭的调解艺术

尽管2007年张某向薛某伸出援手,帮他渡过难关,可谁也没想到这笔借款会拖到2025年12月才解决。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春阳人民法庭的法官王卓,在接手这桩纠缠了十八年的案子时,并没有简单地去追究法律责任。 他看到了双方曾有的深厚情谊,还有因为长期讨债积累下的复杂情绪。王卓法官觉得,“欠债还钱”的法律认定固然重要,但更关键的是怎么修复因为纠纷而破碎的信任,让案子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针对原告张某讨债的委屈,还有被告薛某对利息负担的抵触,法官采取了不一样的沟通办法。对于薛某,法官一方面告诉他要是判决下来得承担本金和利息的后果;另一方面又带他回想当年的雪中送炭之情,让他换位思考理解对方的难处。对于张某,法官客观分析了薛某现在还钱的能力,劝他在利息上稍微宽容点,这样说不定能让对方更有动力去筹钱还债。 这种既讲法理又讲道理和情理的做法渐渐融化了两人之间的坚冰。薛某的态度从一开始的抵触变成了道歉,还感念当年的情义;张某也表示体谅对方现实困难,自愿放弃了所有的逾期利息。最终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协议:薛某在2025年12月底前一次性还清借款本金。 长春九台法院春阳法庭的这个调解案例告诉我们,法律虽然是刚性的尺度,但司法却可以有温度的力量。它不仅履行了定分止争的职责,还扮演了社会关系修复师的角色。通过把调解工作放在前面,综合运用法律指引和情感疏导,司法机构正在从单纯“坐堂问案”向主动“社会治理”延伸。 这起案件的成功处理生动体现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它彰显了人民法院正在优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升基层司法服务的人性化水平。只有这样才能夯实社会治理根基,营造诚信友善的社会风尚。 人民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司法温情。长春九台法院春阳法庭的调解艺术告诉我们:公正司法不止有判决一种形态;只要倾注耐心和智慧去修复关系、减少诉累、促进化解;同样能抵达公平正义的深处;收获更为持久和广泛的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