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对一起特大恶性杀人案件作出二审裁定。
被告人范某奇因邻里土地纠纷持械杀害邻居一家五口,经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后,虽提出上诉但随后申请撤回,河北省高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维持原判,并已将死刑判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据法院查明的案件事实,被告人范某奇与同村邻居李先生因相邻土地长期存在纠纷。
今年六月二十二日,范某奇在争议土地上劳作时,与前来劝阻的李先生发生激烈争执。
范某奇持铁锹将李先生击倒后继续击打其头部,随后掏出随身携带的刀具进行捅刺。
更令人震惊的是,范某奇随后携带凶器闯入李先生家中,在屋内先后杀害李先生的妻子、儿媳及年仅三岁的次孙。
之后范某奇返回最初的作案地点,再次对李先生连续捅刺十余刀。
在离开现场途中,范某奇又遇到骑电动车的李先生长孙,再次持刀将这名年仅九岁的孩子杀害。
作案后范某奇拨打报警电话,在现场等待至被公安机关抓获。
从案件细节来看,这绝非简单的激情犯罪。
侦查证据显示,范某奇作案使用的剔骨刀购买于案发前两个月,这一事实表明被告人具有一定的犯罪预谋。
引发悲剧的土地纠纷本身并不复杂。
两家之间原有一条水渠后被修为公道,李家在自家房屋墙根处垫了一溜土以防范家浇地导致墙体受潮,范家对此不满,双方为此产生矛盾。
然而这样一个完全可以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的邻里纠纷,最终却演变成五条人命的惨剧。
在审理过程中,范某奇的指定辩护人提出,本案因邻里纠纷引发,被告人系激情杀人,且有自首情节并真诚悔罪,请求改判死刑缓期执行。
对此辩护意见,法院经审慎研判后未予采纳。
法院认为,范某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导致五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严惩。
虽然案件确因相邻土地纠纷引发,但任何纠纷都应当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绝不能成为滥杀无辜的理由。
被告人不仅杀害与其发生争执的当事人,更残忍杀害毫无关系的妇女和幼童,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虽有自首情节并认罪悔罪,但不足以从轻处罚。
法院经复核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被告人范某奇在提出上诉后又主动申请撤回,法院依法准许,并将死刑判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受害人家属李克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关注案件审理进程,待死刑核准通过后,将把核准书带到家人坟前告慰亡灵。
对于这个曾经和睦相处的家庭而言,仅仅因为一溜不到两米的土地纠纷,就失去了五位至亲,这样的代价令人心痛。
司法对严重暴力犯罪的严惩,体现的是对生命权的坚定保护;而防止类似悲剧重演,更需要把功夫下在前端治理与法治建设上。
让纠纷有处可解、让规则深入人心、让风险及时被看见并被处置,才能把社会运行的安全阀拧得更紧,把每一个家庭的安宁守得更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