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草原生态实现历史性逆转 退化面积年均缩减超4600万亩

问题:草原是重要生态屏障和生产空间,关乎防风固沙、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维系。

长期以来,一些地区受气候波动、资源开发强度上升、超载放牧以及草原有害生物等因素叠加影响,出现退化、沙化扩展、植被盖度下降等问题,局地生态脆弱性凸显,既增加了防沙治沙压力,也影响牧区可持续发展。

原因:草原退化成因具有综合性与累积性。

一方面,自然条件约束明显,干旱半干旱区降水不稳定、恢复周期长,生态系统抗扰动能力相对较弱;另一方面,人类活动强度在部分时段和区域超过承载能力,放牧压力、草地开垦占用、工程建设扰动等行为易形成“退化—产草量下降—继续加压”的循环。

同时,病虫鼠害防治、监测预警和草种供给能力不足等短板,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修复成效的巩固与扩展。

影响:国家林草局发布的信息显示,“十四五”时期我国草原保护修复力度持续加大,全国草原退化面积以每年4600万亩以上的速度快速缩减,退化草原面积累计缩减近2.8亿亩;健康和亚健康草原面积增加到27亿亩,占比超过70%,全国草原生态状况实现由本世纪初“整体恶化”到“整体改善”的历史性转变。

与此同时,草原综合植被盖度保持在50%以上,年均防治草原有害生物超过1亿亩,部分典型区域生态景观正在恢复:科尔沁沙地重现稀树草原风光,京津上风口沙源明显减少。

这些变化意味着草原生态屏障功能正在增强,对减少风沙危害、改善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具有现实意义,也为牧区产业稳定、农牧民增收创造了更可持续的资源基础。

对策:成效的取得,来自工程治理、制度约束与执法监管的协同发力。

在修复治理方面,以“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和相关重大项目为抓手,通过退化草原修复、综合治理和有害生物防治等措施,推动草原生态持续向好。

在资源监管方面,保持对破坏草原行为的高压态势,查处各类破坏草原案件近3万起,向司法机关移送犯罪案件千余起,形成有力震慑,违法占用草原案件数量逐年减少。

在规范利用方面,启动治理草原超载过牧专项行动,实施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落实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任务近40亿亩,重点省区牲畜超载率逐步下降。

综合来看,“治”与“管”并重、“修”与“用”统筹,有助于从源头上减少新的退化增量,并推动存量退化区域恢复。

前景:国家林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按照分区施策、分类管控、分级治理原则,协同推进草原保护修复、合理利用和草业发展,持续加大草原保护修复力度,保持退化草原面积持续缩减的良好态势。

面向未来,巩固“整体改善”成果,关键在于把阶段性治理成果转化为长期制度安排:一是强化监测评估与精准施策,提高资金、项目与技术投向的针对性;二是加快草种自强自立,提升良种繁育、草地改良和人工草地建设能力,为生态修复和饲草供给提供支撑;三是完善草畜平衡与禁牧休牧的动态管理机制,探索更加精细的载畜量测算与分季节、分区域管控方式;四是推动现代草业与牧区产业升级衔接,形成生态修复与产业增值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随着系统治理深入推进,草原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有望进一步提升,在国家生态安全格局中的基础作用将更加凸显。

草原生态的历史性转变,不仅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成果,更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的生动实践。

从"整体恶化"到"整体改善"的跨越,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生态环境治理方面的显著优势。

面向未来,持续深化草原保护修复,将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更加坚实的生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