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农村集体“三资”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关系集体经济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东安县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一些村(社区)在“三资”管理上仍有薄弱环节:个别山林承包款等集体收入未按规定及时入账,甚至一度存放在个人账户;部分合同签订、履行和变更不够规范,存在期限过长、价格偏低等不合理情况;少数项目收益分红被拖欠,个别村集体资金使用不合规、公开不及时等。纪检监察机关在排查中推动一笔山林承包款迅速汇入村集体账户,形成以案促改的警示效应。统计显示,截至目前,全县共排查发现对应的问题47个。 原因—— 梳理问题表现,主要原因集中在三上:一是制度执行不严。村级财务和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虽有规定,但在收入入账、合同审查、票据流程等环节落实不到位,出现“有制度、执行弱”,导致个别资金运行偏离规范。二是监督链条不够顺畅。农村集体经济事项点多线长,合同管理、工程项目、资源发包等专业性强,部分基层单位在信息公开、民主决策、过程留痕等不够扎实,给“暗箱操作”“拖延入账”留下空间。三是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地方对“三资”管理风险重视不够,对侵占、挪用、坐收坐支等行为警惕性不足,导致问题未能在早期发现并及时纠正。 影响—— “三资”管理不规范,看似是账目和流程问题,实质牵动基层治理效能和群众利益:资金不及时入账,会影响村集体现金流和项目运转,削弱集体经济发展能力;合同不合理、收益被拖欠,将直接压缩集体收入和群众分红,影响公共服务供给与民生改善;信息公开不到位,容易引发群众疑虑,损害基层党组织公信力。更重要的是,若“小微权力”长期失范,容易演变为风腐问题,侵蚀乡村振兴的基层基础。 对策—— 针对突出问题,东安县纪委监委以“查得准、改得实、治得久”为导向,推动监督、整改、治理贯通协同,形成较为清晰的治理路径。 一是强化联动监督,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健全“室组地”联动机制,统筹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力量,组成监督检查组,紧盯合同管理、资金拨付、信息公开等关键环节,聚焦贪污侵占、截留挪用、坐收坐支等易发问题,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二是实行清单管理,推动整改闭环落实。对排查问题建立台账,开展“清单化督查、常态化跟进”,实行销号管理,做到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对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督促相关村(社区)对超长期、低价等不合理合同集中清理,推动完善合同条款、规范审批流程;对收益拖欠问题,通过协商调解、下发督办函、约谈责任人等方式推进追缴集体本金及分红款项,尽量减少集体损失。 三是保持高压态势,强化震慑与警示。对“三资”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从严查处,完善片区协作机制,实行线索联查、监督联动、案件联审和领导包案,严查快处侵占集体资金、违规处置集体资产等典型案件,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释放“伸手必被捉”的明确信号。 四是推动长效治理,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在整改基础上,深入强化制度约束和公开透明,推动村务公开常态化、流程留痕标准化、重点事项集体决策规范化,促进基层权力运行更加公开可查,降低系统性风险。 前景—— 从治理趋势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正由“点上纠偏”向“系统治理”深化。随着专项整治持续推进、监督力量进一步整合、监督方式优化,村级资金流、资产处置和资源发包等环节将更规范、更透明,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管理能力也有望同步提升。下一步,东安县将把“三资”整治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治理贯通起来,以更严的纪律约束、更实的制度供给和更强的基层执行力,推动村集体“家底”更清晰、更厚实,让发展成果更公平惠及群众,为乡村振兴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东安的实践表明,乡村振兴既需要产业“造血”,也离不开制度“护血”。让每一笔集体资金在阳光下运行,让每一亩集体土地权属清晰可查,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才能有更稳固的制度支撑。这既是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关键环节,也是检验新时代党群关系的重要标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