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来聊聊涉外法治这个硬骨头该怎么啃。现在这个时候,涉外法治建设可是处在应对挑战和完善自己的紧要关头。最高人民法院最新的工作报告里说了,“十四五”期间,全国法院一共审结了15.9万件涉外案子,比上一个五年增长了66%。这一方面说明咱们在法治建设上是有进步的,另一方面也暴露了外部的制裁压力越来越大,中国企业往外跑的速度也越来越快。好在反外国制裁法出来了,还有那个全国首例适用这个法第12条的案子在南京海事法院落地了,这就把咱们的基本法律框架给搭起来了。不过这事儿可不能光靠某一个部门单打独斗,得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各个环节一起配合。要是想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维护好,打好这场涉外法治的硬仗,就得在这四个方面下功夫。 首先,得把法律武器磨得更锋利些。磨刀不误砍柴工嘛,反外国制裁法和《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已经把反击“长臂管辖”的大体骨架给搭好了。但具体怎么操作还是得再琢磨琢磨。怎么把配套的法规补上?适用什么情形、跟进什么措施、怎么惩戒?得给企业多举点例子看看。特别是得让企业知道自己大概要付多少代价、案子要多久才能结。像南京海事法院那个案子,帮企业把8600多万人民币给追回来了,就是个挺好的例子。立法和司法部门可以联手总结经验,赶紧出台司法解释。明确一下企业怎么申请反制禁令、法院怎么审查、谁要是不遵守阻断规定会有什么后果。这样一来,“纸上的权威”才能变成“行动中的利剑”。 第二,得给出去闯的企业把风险意识给提上去。现在很多出海的企业都有“重业务、轻合规”的毛病,等到合同被毁、货款被扣甚至被调查的时候才手忙脚乱去补救。这种事后补救太费钱了也不管用。最高法的报告里提过要引导企业“依法经营、防范风险”。具体来说可以搞个预防为主的引导体系。比如联合商务部门还有行业协会,针对重点行业和国别发点风险提示和指南。通过中英文白皮书还有典型案例教大家怎么用合同条款去切割风险。 第三,要主动去国际舞台上玩规则博弈。现在国际经贸规则变来变去的复杂得很,老一套的秩序眼看就要崩了。虽然咱们审结的涉外案子数量涨了不少,但判决能不能落地执行还是个大问题。外国那边的法院有时候可能会因为各种理由给咱们的判决设障碍或者是不理不睬。再说了,咱们虽然搞了诉讼、调解还有仲裁这种多种纠纷解决的办法,成绩也不少,但程序上还是有好多堵点。要想打破这些限制一方面得加深双边多边的司法合作。趁着高层交往还有重大外交活动多谈谈条约的事儿。另一方面也别怕用国内法去管那些外国行为。要是有人损害中国利益就该依法反击。之前有个外国公司借口合作的中国公司受制裁就不肯签提单。后来我国公司申请法院下了强制令才把提单要回来并让对方赔了钱。这也给那些想落井下石的外国公司提了个醒。 第四是要抓紧培养人才队伍。涉外案子涉及多国法律国际制裁什么的特别复杂对专业要求很高不管是法官还是律师在机关市场里都很缺人就像前面说的那个南京海事法院的案子需要人懂国际背景会用新法还要会搞程序工具最后促成了调解所以建设长期系统的人才环境很重要部门可以试试建立认证培训体系规范市场法学院校也可以多开点课联合培养这样才能成为企业出海的靠山(作者是浙江省贸易救济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