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推进财务造假综合惩防“组合拳”落地 证监会披露2024年以来查办159起案件

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离不开规范的财务信息披露。

面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的严峻挑战,中国证监会联合多部门建立了系统性、全方位的综合惩防体系,取得显著成效。

自2024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以来,各部门按照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思维,形成了多层次、多维度的打击合力。

这一体系的核心特点是实现了行政、刑事、民事、诚信约束的有效衔接,改变了以往单一执法手段的局限,建立起"一案多罚"的综合追责机制。

从查处力度看,成绩显著。

2024年以来,证监会共查办财务造假案件159起,其中做出行政处罚111起,罚没金额高达81亿元。

这一数字反映出监管部门对财务造假的零容忍态度。

值得关注的是,监管部门在打击造假企业的同时,也把握住了"打帮凶"的关键。

对43起案件的大股东和实控人严肃追究责任,对配合造假的第三方机构坚决以行政违法共犯方式严厉处罚,这表明综合惩防体系已经延伸到了造假链条的各个环节。

从犯罪追诉角度看,行刑衔接机制得到强化。

证监会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财务造假犯罪线索112件,为刑事惩戒打下基础。

同时,支持金通灵、美尚生态、锦州港等案件的受损投资者提起特别代表人诉讼,确保民事追偿渠道畅通。

这种多层次的追责方式,既提高了违法成本,也维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从市场监管角度看,退市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18家严重造假公司实质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先后对91家已退市公司立案调查,防止了"一退了之"现象的出现。

这表明监管部门对财务造假的打击不是一蹴而就,而是建立了常态化的监督机制。

从中介机构责任看,"看门人"职责得到强化。

证监会对配合造假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进行了严厉处罚,这有助于形成中介机构的自我约束机制,提高其执业质量和职业操守。

财务造假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根本上源于违法成本与获利空间的失衡。

一些企业和个人为了实现短期利益最大化,不惜冒险进行财务造假。

这种行为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投资者权益,更破坏了资本市场的信息生态。

通过建立综合惩防体系,证监会和相关部门正在努力改变这一局面,让违法者无所遁形。

在下一步工作中,监管部门将继续完善制度保障,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出台,进一步增强行政、刑事、民事协同效应。

同时,将强化公司治理内生约束,组织开展新一轮公司治理专项行动,加强综合防范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建设。

这表明财务造假的防范正在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转变。

从"零容忍"执法到"防未病"机制建设,中国资本市场的监管范式正在发生深刻转变。

当81亿元罚单与112件刑案线索形成足够震慑,当退市不再是违规者的"避风港",市场各方更需思考如何构建与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诚信生态。

这场关乎金融安全的攻坚战,既检验着监管智慧,更丈量着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成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