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水电气热等民生领域国务院反垄断委出台指南为公用事业竞争划清红线

公用事业关系民生,其市场秩序直接影响消费者权益。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近日印发并施行《关于公用事业领域的反垄断指南》。这是我国首次专门针对公用事业领域垄断行为出台的系统性规范文件,重点在于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维护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用事业优势在于天然的自然垄断属性,普遍存在基础设施投入大、进入门槛高等特点。近年来,该领域垄断行为时有发生:部分经营者凭借在垄断环节,将市场力量向上下游竞争性环节延伸,通过排除、限制竞争等方式获取不当利益,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也影响社会整体利益。公用事业领域的垄断行为还具有一定特殊性。由于行业兼具公共性、地域性和政策性,其垄断行为的类型、表现方式及危害程度与一般竞争性行业不同。这也要求反垄断执法在依法维护竞争秩序的同时,充分考虑行业特点,兼顾公共利益与社会稳定。

这份专项指南的出台,回应了公用事业领域的突出问题,也为对应的行业的规范发展提供了更清晰的制度依据。随着规则落地落实,水电气暖等基础公共服务有望更好回归服务本质——市场秩序将更规范——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也将随之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