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野生动植物日聚焦吉林:以系统保护修复推动生物多样性稳步回升

当前,生物多样性丧失已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重大挑战;吉林省作为我国重要的生态功能区,负有保护东北地区生物多样性的重要责任。面对这个形势,吉林省将野生动植物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生态强省、林业强省建设的核心目标,采取了诸多系统性、长期性的保护措施。 在保护机制建设上,吉林省建立了多层次的制度框架。通过实施天然林保护停伐政策,全省883万公顷森林得以休养生息;推行草原禁牧制度,35.53万公顷草原实现全面保护;发布省级重要湿地名录,83.4万公顷湿地纳入保护范围。同时,吉林省建立了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为野生动植物的生存繁衍筑牢了制度屏障。这些举措的实施,为物种提供了稳定、优良的生态环境。 保护工作的成效在物种种群数量上得到充分体现。经过多年的科学管理和有效保护,吉林省珍稀濒危物种实现了恢复性增长。野生东北虎、东北豹数量稳步攀升,成为东北地区生态健康的重要标志;中华秋沙鸭种群规模达600余只,较2018年实现翻倍增长;东北红豆杉、对开蕨等珍稀植物种群也在持续壮大。目前,全省已对48种极度濒危动物、50种极小种群野生植物实施就地保护,陆生脊椎动物达501种,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36种;高等植物3084种,含39种国家二级以上保护野生植物。这些数据充分说明,吉林省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已取得实质性进展。 在保护体系的完善上,吉林省构建了纵横联动的执法网络。全省设立31个国家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联动各级救护站开展受伤野生动物救治工作,有效防范了疫病传播风险。同时,吉林省依托三级联席会议制度,开展"清风行动""网盾行动"等专项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贸易行为,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保护格局。2025年以来,吉林省继续深化保护工作,通过"清山清套"、候鸟护飞等专项行动,完成珍稀物种监测及迁徙水鸟同步调查,保护工作成果不断丰硕。 从长远看,吉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深化,为东北地区乃至全国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益借鉴。森林覆盖率稳定在45%以上,连续45年无重大森林火灾的成就,充分反映了吉林省在生态保护上的执着坚守。这些成果的取得,既是对自然规律的尊重,也是对可持续发展理念的践行。

吉林省的实践表明,科学系统的保护措施是恢复生物多样性的有效途径;在全球生态挑战日益严峻的背景下,这些经验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未来,如何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平衡,仍需持续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