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低成本治理装置被“用坏”,废气与危废双重风险叠加 在注塑、喷涂、吸塑等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工序中,活性炭吸附因投入相对较低、安装维护难度不高,成为不少小微企业治理废气的常用选择。但在执法中发现,一些企业把“装了活性炭箱”直接等同于“达标排放”,设备带病运行、收集系统失效、吸附材料长期不更换等情况较为普遍。更需要关注的是,活性炭吸附的后续环节是废活性炭的规范处置:若不申报、不建台账、不按规定转移处置,废活性炭就可能成为“看不见的危险废物”,让企业从“轻污染”走向“重风险”。 二、原因:认识偏差与管理缺位,叠加小微企业治理能力不足 一是环保合规认知存在偏差。部分经营者对“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产生后需依法申报转移”等要求了解不够,仍存在“设备在转就没问题”“不更换就不算产废”等误区。 二是运行维护投入不足。小微企业普遍缺少专业人员,点检制度不完善,耗材更换随意,导致集气罩松脱、管道破损、密闭不严等前端收集问题频发,废气绕开处理设施直接外排。 三是管理链条不完整。个别企业未建立更换记录、点检表、转移联单等关键资料,废活性炭长期堆放,既带来环境隐患,也增加违法风险。 四是传统监管覆盖有限。小微企业数量多、分布散,仅靠现场检查容易出现盲区,需要借助信息化手段提升发现问题的效率和精准度。 三、影响:污染防治成效被稀释,安全与合规成本同步抬升 VOCs是臭氧污染的重要前体物,治理质量直接影响区域空气质量改善。收集系统失效或活性炭长期饱和,会使处理效率明显下降,进而影响周边环境质量和公众感受。同时,废活性炭若长期无序堆存,可能引发二次挥发、渗漏等风险,甚至带来安全隐患。对企业而言,一旦侥幸行为被证据链固定,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立案调查、信用影响等后果,付出的代价往往远高于日常规范运维的成本。 四、对策:以“非现场”筛查为先导,推动申报、台账、监测“三到位” 据吴中区生态环境部门介绍,当地将信息化监管作为提升治理效能的重要抓手,依托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平台开展数据比对,将产废申报记录与对应的行业产排污系数、历史执法情况等交叉验证,对异常情况形成预警提示,进而锁定核查对象,实现从“靠经验查”向“靠数据找”转变。 在近期核查中,一家电子科技企业因废活性炭申报异常被纳入重点检查范围。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废气收集系统存在明显缺陷,集气罩固定部件断裂、管道破损较大,导致废气外逸;同时,企业未按要求开展危险废物申报管理。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危废管理要求认识不足。最终,监管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立案查处。
环保监管是否有效,关键制度是否完善、执行是否到位;吴中生态环境局的实践表明,依托数据监管体系、明确的制度要求和严格执法,能够把隐蔽的污染风险及时识别并纠正。这也提示我们,推动环保工作提质增效,一上要用好信息技术提升监管效率,另一方面要通过制度与执法的协同,让违法行为付出应有代价。只有这样,才能让危险废物“有据可查、去向可追”,也让企业真正把规范经营落到日常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