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部《全民阅读促进条例》正式实施 以法治力量涵养"书香中国"建设

问题——阅读看似是个人选择,却常常被现实条件所限制。近年来,阅读场景更丰富、渠道更多元,但“想读却读不到、能读却读不好”的矛盾仍然存:一些农村地区公共阅读资源相对不足,阅读活动缺乏常态化;视障人士可获取的盲文及无障碍读物仍较有限;老年群体在纸质阅读与数字设备使用上存在客观困难;数字平台内容海量、质量参差,读者筛选成本上升。阅读已从“私事”延伸为关系公共文化供给质量与社会文明水平的公共议题,亟需更稳定、可持续的制度安排。 原因——制度供给需要跟上国家发展与技术变迁。一上,阅读能力与文化素养是创新创造的重要基础。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既需要硬实力支撑,也需要文化积淀、价值认同与思维能力等软实力托底。另一方面,阅读促进工作涉及设施建设、资金保障、内容供给、版权与数字化治理、特殊群体服务等多个环节,仅靠个人热情和零散活动难以形成长效。更重要的是,数字阅读兴起带来阅读方式的结构性变化,公共服务必须适应新场景、新终端与新需求,避免出现“渠道更通、质量更散”的新问题。条例出台,正是将长期实践中的共识与经验固化为规范,把“倡导”转为“责任”,为阅读生态提供可预期的制度支撑。 影响——以法治支撑,让阅读成为更可获得的公共福祉。条例施行后,阅读促进工作有望在三个层面形成更明显的带动效应:其一,责任更清晰。明确各级政府在组织领导、经费保障、设施建设、活动开展等的法定职责,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从“有活动”向“有体系”升级。其二,供给更均衡。以城乡统筹、基层延伸为导向,优化图书馆、公共阅览空间、农家书屋等设施布局,提升不同区域、不同人群的阅读可及性。其三,服务更精准。面向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强调适宜读物供给、课程与活动支持、无障碍设施建设、适老服务优化等,推动“人人皆可读”从理念落到实践。总体看,条例把阅读提升到公共政策层面,有利于缓解结构性不均衡,增强社会文化凝聚力。 对策——把“条文”落到“细账”,关键在执行与协同。推动条例见效,需要在落实机制上做实几项工作:一是夯实基层网络。因地制宜完善公共阅读空间,推动学校、社区、企业等形成联动,鼓励图书馆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常态化服务能力。二是提升内容供给质量。围绕青少年成长、职业技能、科学普及、传统文化传承等重点方向,建立更清晰的优质读物与数字内容供给机制,引导平台完善推荐与审核体系,让“内容丰富”更变成“内容可靠、内容有益”。三是强化无障碍与适老化改造。推动盲文、大字版、有声读物与无障碍阅读应用供给,提升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水平,让特殊群体“进得来、用得上、读得好”。四是完善社会参与机制。通过阅读推广人、志愿服务、公益捐赠等方式,带动社会力量参与,形成政府主导与多元供给相结合的格局。五是注重评估与反馈。建立可量化、可追踪的评估体系,把阅读设施覆盖、服务频次、内容质量、群众满意度等纳入改进闭环,避免“一阵风”。 前景——从“倡读”走向“善读”,书香社会将更具韧性与活力。随着条例实施深入,阅读的公共属性将更加凸显:城乡阅读资源配置趋于均衡,学校与家庭的阅读引导更有支撑,数字阅读与传统阅读将形成互补,阅读活动将从节庆式走向日常化。更值得期待的是,阅读促进工作将与教育、科技、文化产业、基层治理等领域形成更强联动:阅读能力提升带动终身学习,优质内容供给推动文化创新,公共文化服务完善增强社区凝聚力。立法提供制度基础,关键在于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让阅读成为社会运行的“基础设施”。

阅读立法的意义,远不止对阅读行为作出规范。它说明了国家对文化建设的郑重承诺,也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是推进文化强国建设的重要举措。当法律保障与阅读推广相互支撑,当制度建设与文化传承相互促进,我们有理由相信,一个更加书香浓郁、文明进步的中国,将在法治护航下稳步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