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近年来,微短剧凭借篇幅短、节奏快、传播广等特点快速发展,题材也由都市情感、悬疑反转等逐步向亲子日常、儿童成长延伸。
与此同时,一些打着“萌娃”“亲子”标签的作品在创新叙事、呈现家庭关系的同时,也出现值得警惕的内容偏差:其一,为制造冲突与反转,把儿童角色“成人化”,让未成年人套用“霸道总裁”“权谋算计”等成人叙事逻辑,甚至涉及校园霸凌、挑动对立等情节;其二,以流量为导向把儿童“工具化”,以造星为名进行商业炒作,渲染“成名要趁早”“颜值即正义”,诱导家庭投入高额培训、包装费用;其三,借搞笑娱乐之名“娱乐化”,用缺乏基本逻辑、脱离儿童认知的低俗内容吸引点击,或以所谓艺术想象为外衣灌输功利化成长理念。
原因—— 这些倾向的出现,既与内容生产链条的变化有关,也反映出部分创作者对未成年人保护意识不足。
一方面,短内容赛道竞争激烈,少数团队为追求强刺激、强反转和高完播率,倾向于把成人题材的“爽点”移植到儿童题材中,通过极端情节提升话题度。
另一方面,流量变现路径多元,商业合作、直播带货、账号运营与内容制作相互裹挟,一些机构将儿童形象当作可快速放大的“流量入口”,忽视了其作为未成年人的权益边界。
再者,行业快速扩张过程中,部分创作主体专业能力不足、审美把关松动,导致“以笑取胜”的低门槛内容泛化,价值表达与逻辑构建被弱化。
影响—— 儿童类内容本应承担更多的公共责任和教育意义。
一旦“成人化”“工具化”“娱乐化”倾向蔓延,不仅可能对未成年人价值观、心理发展和行为认知产生误导,还可能对未成年演员的身心健康造成直接风险。
例如,过度渲染算计与对立,容易让儿童将不适宜的成人社会规则误认为普遍准则;以造星炒作为导向,可能加重家庭教育焦虑,强化功利评价体系;安排超负荷拍摄或出演暴力、惊悚、情感纠葛戏份,则可能突破未成年人身心承受范围。
更深层看,这类内容还会损害行业生态,挤压优质作品空间,削弱微短剧在文化产品供给中的社会效益。
对策—— 针对上述问题,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司发布管理提示,明确提出“三个倾向”治理重点,释放出鲜明的监管导向与价值要求。
在遏制“成人化”方面,提示强调不得为制造戏剧冲突或以穿越重生等设定为由,刻意塑造“腹黑”“心机”等儿童形象,不得宣扬以恶制恶、权谋算计等观念,严禁让儿童身份演绎“霸道总裁”、参与校园霸凌、展现挑动对立等成人化剧情。
在纠偏“工具化”方面,提示要求不得以造星为名进行“啃小”式商业炒作,不得宣扬成名要趁早、颜值至上,防止诱导家庭支付高额培训费、包装费;同时明确不得安排儿童演员超负荷拍摄,不得让其出演超出身心承受能力的暴力、惊悚、情感纠葛等戏份,坚决杜绝把儿童当作满足成年人暴富幻想、情绪代偿或流量收割的“工具人”。
在抵制“娱乐化”方面,提示提出要避免以搞笑娱乐之名制作庸俗低俗、缺乏基本逻辑且脱离儿童认知的内容,杜绝假借艺术想象之名宣扬功利化成长理念,推动作品在趣味表达与健康价值之间实现更高水平的平衡。
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提示旨在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防止因创作不当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
业内人士认为,这既是对儿童类微短剧创作边界的再明确,也是对平台审核、制作规范、商业合作等环节的系统性提醒,有助于把“以儿童为中心”的原则落到实处。
前景—— 从发展趋势看,儿童类微短剧仍具备广阔空间:家庭教育、亲子沟通、代际关系、校园生活、科学启蒙等主题都可成为优质内容的来源。
规范不是限制创新,而是为创新确立底线。
下一步,关键在于多方协同:创作端要提升专业化水平,用符合儿童认知规律的叙事与审美表达讲好成长故事;平台端应完善分级提示、内容审核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机制,强化对商业化链条的合规约束;行业层面可探索更清晰的儿童演员保护规范与拍摄标准,推动形成可操作、可追溯的管理闭环。
随着规则更明晰、导向更鲜明,儿童类微短剧有望从“流量驱动”转向“内容与责任并重”,在满足观众需求的同时,更好发挥文化产品对青少年成长的积极作用。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此次广电总局出台的管理提示,不仅是对当前儿童类微短剧乱象的及时纠偏,更是对网络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前瞻性布局。
只有在规范的轨道上,儿童类内容创作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教育价值和社会功能,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提供更加纯净的精神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