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文物保护进入系统治理与高质量发展并重的新阶段。
随着城市更新、重大工程建设、文旅融合发展加快推进,文物资源与空间利用的矛盾更易显现;同时,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藏品、考古发掘成果、长城等线性遗产的日常监管需求持续增加。
如何把“保护第一”落到制度与执行层面,提升全社会依法保护文物的能力和水平,成为文物治理现代化亟需破解的现实课题。
问题在于,一些地方在文物保护与开发利用关系处理上仍存在短板:个别建设项目在前期论证中对文物影响评估不充分,导致后期被动调整;部分基层单位法治力量薄弱,执法协同机制不够顺畅;社会公众参与保护的渠道与激励机制有待完善。
文物工作具有专业性强、链条长、责任主体多的特点,仅靠单一环节发力难以形成闭环,需要更健全的法治体系与更坚实的专业支撑。
原因主要来自三方面:其一,文物保护涉及行政管理、刑事司法、社会治理等多个领域,法律适用与执法标准需要持续统一与细化;其二,文物保护实践不断出现新场景,如数字化展示、文旅业态创新、公众考古与志愿服务等,对法治宣传、合规边界与治理方式提出新要求;其三,基层文物机构在人员结构、法律人才储备、案件办理经验等方面参差不齐,亟需常态化的专业指导与案例支撑。
由此,建立覆盖研究、宣传、教育、咨询与建议反馈的工作平台,成为推动法治建设向一线延伸的重要抓手。
在此背景下,国家文物局启动文物法治建设联系点工作,明确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运城市文物保护中心、苏州博物馆、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山西省文物保护志愿服务协会、长城司法保护联合工作站等9家单位为联系点。
这一布局兼顾了行业机构、地方文保单位、博物馆与考古机构,以及法学高校、社会组织和司法协作平台,体现出“实践端—研究端—传播端—司法端”联动的思路,有利于把经验沉淀为规则、把规则转化为能力。
影响将体现在三个层面:一是对立法与制度完善的支撑更有基础。
联系点被定位为文物立法建议采集渠道,可通过案例梳理、问题清单和效果评估,推动法律条款与配套制度更贴近实际。
二是对法治宣传与社会共识的凝聚更具抓手。
通过博物馆、志愿服务组织等面向公众的窗口,推动文物保护法普及常态化、场景化,让“依法保护”成为公共文化生活的一部分。
三是对专业人才与治理能力提升更可持续。
依托法学研究力量与行业机构实践资源,有望形成覆盖培训课程、案例库、研究课题与咨询服务的长效机制,提升基层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规范化水平。
对策上,联系点工作要实现“建起来”更要“用起来”。
一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建设工程涉文物保护、考古前置、博物馆藏品管理、文物安全与风险防控、线性遗产司法保护等高频难点形成研究专题,提出可操作的政策建议。
二要完善协同机制,推动文物行政执法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信息共享、案件会商与典型案例发布,提升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与行政处罚的衔接效率。
三要强化宣传教育,面向基层干部、项目业主、文旅从业者、志愿者群体开展分层分类普法,推动法律条文转化为工作流程与行为规范。
四要注重成果转化,把研究报告、培训教材、标准指引等纳入行业知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前景看,随着联系点工作深入推进,文物法治建设有望从“点上突破”走向“面上提升”。
一方面,立法建议与实践反馈的渠道更畅通,有利于及时回应新问题、新风险;另一方面,专业智库与人才培养平台的作用将逐步显现,为依法保护提供稳定的人才供给与理论支持。
可以预期,在制度供给与执行能力双向发力下,文物保护将更好实现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在保护中传承、在传承中发展。
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
以法治之力守护文化遗产,既是时代课题,也是历史责任。
文物法治建设联系点的启动,搭建起连接理论与实践、凝聚各方力量的重要平台,必将为新时代文物保护事业筑牢法治根基,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法治护航下绽放更加璀璨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