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件核心争议 2025年4月,60岁患者宋某因上腹痛到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消化内科就诊,随后被转至心血管内科进行心脏射频消融术。手术中患者发生恶性心律失常并最终死亡。家属提出三点质疑:胃痛患者为何需要做心脏手术、术前风险评估是否充分、病历记录是否规范。 二、责任认定依据 江苏省医学会的医疗事故鉴定报告认为,虽然手术本身符合医学指征,但医院存在两处过失:一是未充分告知患者手术可能诱发心室颤动的风险,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三条;二是术中导管操作力度控制不当,未能及时发现早期心律失常的迹象。有一点是,这类手术的并发症发生率约为0.3%-0.5%,但通过规范操作是可以降低风险的。 三、行业警示意义 这起事件反映出基层医院多学科协作的不足。患者既有胃食管反流病史,又有心律失常,但首诊医生没有组织心血管科会诊,直接制定了诊疗方案,导致治疗偏离正轨。国家卫健委2024年的《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明确要求,对涉及多个科室的患者应建立联合诊疗小组,这家医院显然没有做到。 四、善后处理进展 赔偿协商目前陷入僵持。家属按照《民法典》第1183条要求精神损害赔偿280万元,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死亡赔偿金标准约为当地居民年均收入的20倍,约120万元。法律专家表示,这类纠纷通常需要通过医疗责任保险或法院判决来解决。 五、系统性整改启动 医院已采取三项措施:暂停涉事手术团队的执业资格,对全院医疗文书进行规范检查,引进第三方医疗质量评估系统。南通市卫健委也启动了年度医疗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检查二级以上医院的高风险手术管理流程。
医疗安全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健康——不容有失;这起事件中——医院主动承认错误、积极配合调查的态度值得肯定,但更关键的是要从中吸取教训,完善医疗安全管理体系。医疗机构要把患者安全放在首位,医护人员要以精湛的医术和严谨的态度对待每一位患者,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全社会要形成尊医重卫的良好风气。只有各方齐心协力,才能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让患者得到更加安全、放心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