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人管得太死

黄能在3月9日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里提到了那个“工作8小时、小憩3分钟被辞”的案子,这可是戳中了不少职场人的心窝。其实这个事儿去年7月就闹得沸沸扬扬的,店长余某连着干了一天超8小时,实在太累就眯了3分钟眼,结果公司就说他影响销售给开除了。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最后判定公司违法解除合同,得把工资差额217.2元、住房补贴3000元还有赔偿金49572.24元一块儿赔给余某。这就给咱们提了个醒:别把人管得太死。有些公司管得太细,把考勤掐到秒、上厕所都得算在绩效里,甚至盯着监控干活,这哪是管公司啊?分明是把人当机器人用。要是规则全是霸王条款,“严重违纪”的定义越来越大,那员工连喘口气的权利都没了。 其实休息权跟公司的效率不一定要对立。要是逼着员工累死累活搞低质量的重复劳动,离职率肯定高。相反让员工歇好身心得休息好,他们干活的劲头才足。维护这种权利不光得靠司法机关出来管管,大伙儿的脑子也得转一转。不能把“奋斗”变成无休无止的消耗,也不能把“敬业”理解成随时待命。整个社会都得重新重视一下劳动的尊严,真正的效率得建立在尊重人的基础上。余某那闭上眼的3分钟,正好照出了职场该有的样子。只有劳动者有尊严地休息了,咱们这个社会才能有劲儿往前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