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研学旅游成为高校教学实践的重要环节,学生群体旅游消费中的权益保护问题日益凸显。近期发生的一起研学团费价格争议案例,通过规范的投诉处理程序和理性的协商机制,最终实现了各方利益的平衡,为类似纠纷的解决提供了有益借鉴。 事件起因于行程调整引发的费用变化。2025年10月,某大学45名大四学生为完成必修研学课程,通过江西景德镇一家旅行社报名参加甘肃敦煌研学旅行。初始团费为每人4200元,后因行程中增加部分景区项目,团费调整至每人4262元。此看似微小的费用变动,却在学生中引发了对价格合理性的质疑。学生在审阅电子旅游合同时,对行程内容表述、酒店及导游费用诸上提出了疑虑,怀疑存价格欺诈行为。 问题的关键在于信息不对称与沟通不足。学生群体作为消费者,对旅游服务的费用构成、价格形成机制等信息了解有限,而旅行社在合同说明和费用透明度上工作也存在改进空间。这种双向的信息缺陷,容易导致消费者产生不必要的疑虑,进而引发投诉。景德镇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接诉后,立即启动规范的投诉处理程序,分别与学生代表和旅行社负责人取得联系,对电子旅游合同内容、费用构成、行程调整背景等信息进行了全面核实。 执法部门的调查表明,涉案合同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五十八条关于包价旅游合同的各项规定要求,包括旅行社和旅游者基本信息、旅游行程安排、成团最低人数、交通住宿餐饮标准、游览项目具体内容、自由活动时间、费用及交纳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均完整清晰,未发现欺诈行为。这一调查结论为后续的纠纷化解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在确认合同合法性的基础上,投诉处理人员采取了兼顾法理与人情的处理方式。针对学生提出的"导游服务费过高、要求减半"的诉求,处理人员本着"游客至上、服务至诚"的原则,充分考虑学生群体经济能力有限的实际情况,组织双方进行了积极的沟通协商。最终,旅行社同意为每位学生减免景区门票127元,既维护了合同的约束力和契约精神,又通过实质性的费用让利切实回应了学生的核心诉求。学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这一案例的成功化解,说明了多个层面的启示意义。从法律适用角度看,执法部门严格依照旅游法的涉及的规定对合同进行了全面审查,有效排除了欺诈嫌疑,确保了处理的合法性。从原则遵循角度看,处理过程充分体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倡导的公平诚信原则,实现了"法理"与"人情"的有机融合。从程序规范角度看,整个处理过程符合《旅游投诉处理办法》"及时、公正、合理"的基本原则,为处理学生研学团体消费纠纷提供了可复制的参考模式。 当前,研学旅游市场快速发展,学生群体作为重要的消费者,其权益保护工作需要多方共同努力。对学生消费者来说,报名参团前应当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对费用构成、行程安排等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提出,不应盲目签署。遇到消费争议时,应依法理性维权,优先通过协商或向监管部门投诉等途径解决,避免采取过激行为。对旅行社等服务提供者来说,在承接学生研学团等特定群体的业务时,应深入增强服务的透明度和规范性,提前就费用构成、行程安排、服务标准等内容进行详细告知和说明,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消除消费者疑虑,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对监管部门来说,应继续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在维护消费者权益和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之间找到平衡点,推动旅游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研学旅行既是课堂延伸,也是消费行为。面对费用调整与服务标准争议,既要坚持契约精神与法治底线,也要在规则框架内充分沟通、化解分歧。此次纠纷的处理表明,监管部门依法核查能够稳定市场预期,协商机制能够回应合理关切。对行业而言,唯有把费用说清、把标准写明、把变更讲透,才能让研学之行既"学得安心",也"走得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