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浮现:长期以来,住宅小区物业经理人选多由企业单方面委派,业主往往被动应对人员不适任问题;钱塘区该小区创新做法,将经理人选审核前置到任职前的面试阶段,建立了预防性监督机制。业委会的"面试不合格"决定标志着业主自治从事后纠偏向过程参与的转变。
杭州小区业委会面试物业经理的实践反映了业主参与小区治理意识的提升,说明了业主从被动维权向主动把关的转变;此趋势值得肯定,因为项目经理的素质直接影响小区管理质量和业主生活体验。但这一做法的推进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需要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基于平等协商基础开展。未来,随着业主自治意识的增强和物业管理制度的完善,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应形成更加规范、透明、互信的合作机制,共同推进小区治理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实现业主、业委会和物业公司的三方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