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4月1日起施行,要给公共场所的监控设备划定规矩,来保护个人的隐私和信息权益。条例说清楚了啥是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就是在公共场所安个摄像头,把有关公共安全的区域给拍下来,传输、显示、存起来。 大路上的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由地方政府负责建和管,钱也是政府出。像商贸中心、旅游景区这些地方的监控设施,得有经营管理的单位来建,重点部位谁来管、在哪儿安,政府各部门得按分工定。除了这两类单位,别的谁都不许装。 条例还专门把容易侵犯隐私的地方给“圈起来”,不让装摄像头:饭店里的客房、学校宿舍、浴室卫生间这些地方都禁止安,还有能拍到偷窥别人隐私的地方。要是发现有人乱安,经营管理单位得赶紧告诉公安局去处理。 4月1日以后,家里门口还能安摄像头吗?专家觉得不能随便安,得看角度和范围有没有影响邻居。要是能把别人的人脸和门口情况拍下来,那就超过保护自己安全的底线了,可能违法。 违法装摄像头会有啥处罚?要是乱装或者把视频给别人看了,设备没收、视频删了、还要罚款。要是偷拍偷窥别人隐私,公安局会给治安处罚;要是偷军事秘密,那是犯法的事。还有那些没管好又惹出大祸的单位,根据情况罚款、停业整顿甚至吊销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