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普及普惠水平直接关系到教育公平与社会发展。近年来——我国持续推进学前教育改革——着力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此次国家评估认定严格按照《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进行,通过县级自评、市级初核、省级评估、国家认定四级程序,对参评地区的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教师队伍建设、保教质量等核心指标进行综合考评。
学前教育关乎千家万户,也体现公共服务的温度与效率。此次通过国家评估认定,既是阶段性成果,更是新的责任起点。唯有坚持普及与优质并重、建设与管理并重、投入与绩效并重,才能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学前教育,为区域高质量发展积蓄更持久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