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近日发布2026年第14号公告,正式公布对加拿大进口油菜籽的反倾销最终裁定,标志着历时近一年的调查正式结束。 调查过程严谨规范。商务部自2024年9月9日启动立案调查,对加拿大油菜籽的倾销情况、倾销幅度、对国内产业的损害程度及因果关系进行了全面调查。2025年8月12日发布初裁公告,初步认定加拿大油菜籽存在倾销,国内油菜籽产业受到实质损害。在此基础上,调查机关继续深化调查,最终形成本次裁定。 最终裁定确认三个核心事实:原产于加拿大的进口油菜籽存在倾销行为;中国国内油菜籽产业受到实质损害;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三项认定构成了反倾销措施的法律基础。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的决定,自2026年3月1日起,对原产于加拿大的进口油菜籽征收5.9%的反倾销税。反倾销税以海关确定的进口货物计税价格从价计征,进口经营者需在进口环节向海关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以计税价格加上关税和反倾销税作为基数计征。 追溯征收安排反映了政策的公平性。对2025年8月14日至12月13日期间提供的保证金,将按最终裁定的税率计征并转为反倾销税,超出部分及相应增值税予以退还。对于2025年12月14日至2026年2月28日期间提供的保证金,海关予以全额退还。 被调查产品为油菜籽,即十字花科草本植物栽培油菜长角果的种子,主要用于生产菜籽油和菜籽粕,在进出口税则中归类为12051090和12059090。 反倾销措施的实施期限为5年,自2026年3月1日起至2031年2月28日止。期间符合条件的新出口商可依法申请复审,涉及的利害关系方也可申请期间复审。 此决定对国内油菜籽产业意义重大。中国是全球油菜籽的重要生产国和消费国,油菜籽产业涉及广大农民的利益。通过反倾销措施制止不公平的贸易行为,有利于保护国内产业的合理利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对进口经营者来说,需要及时了解新的税收政策,做好成本测算和经营调整。对国内油菜籽生产企业而言,这一措施提供了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有利于扩大市场份额和提高经济效益。
贸易救济的目的在于纠偏而非对抗;关键是通过制度化、可预期的规则维护市场秩序,倒逼产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对油菜籽产业而言,终裁落地既是对公平竞争的守护,也是对自身转型升级的提醒。把握好政策实施期,加快补短板、强链条、提韧性,才能在更开放、更复杂的国际市场环境中赢得长期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