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酒店订单遭“隐形加价”引纠纷 成都消协:未明示费用消费者可拒付

问题: 2025年8月,成都高新区消费者协会接到蔡先生投诉称,其通过某平台预订酒店并预约成功后,商家临时提出需每日额外加价100元才能入住;蔡先生表示,下单时订单页面及有关规则均未提示任何加价要求,认为商家做法侵害其合法权益。 原因: 经调查,商家未事先明示的情况下单上加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十条关于消费者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的规定,同时也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要求。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消费者与商家的服务合同在订单支付成功时即成立并生效,商家擅自加价属于单方违约。 影响: 此类纠纷不仅直接损害消费者权益,也会扰乱市场秩序。尤其在节假日等消费高峰期,个别经营者借机加价时有发生。如不及时纠正,容易削弱消费者对线上平台的信任,影响行业健康发展。 对策: 高新区消协介入后组织调解。平台方核实商家存在违规行为后,主动承担相关加价费用,确保消费者按原订单价格顺利入住,并已将涉事商家移交平台内部商管部门处理。消协提醒经营者严格履行明码标价义务,平台也应强化商家管理与日常巡查,从源头减少类似问题发生。 前景: 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持续提升、监管力度不断加强,此类强制加价行为将面临更严格的约束。下一步,相应机构有望深入完善线上交易规则,推动行业自律,提升价格透明度与交易公平性。

消费纠纷的化解不应止步于个案补救,更关键的是把规则落到前面、把责任落实到位。订单确认后,承诺就应被兑现;价格标明后,就应经得起执行与监督。让明码标价成为底线,让契约精神成为共识,才能把节假日的“热消费”转化为市场的“长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