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秦淮消防公告送达行政告知:公众聚集场所未获许可擅自启用被依法查处

秦淮区消防救援大队近期执法检查中发现,南京顺迎服饰有限公司存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即擅自投入使用公众聚集场所的违规行为;经调查取证,大队于2026年1月7日制作《行政告知笔录》,但因企业拒收导致文书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消防部门决定采取公告送达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生效,企业需在文书生效后10日内前往消防部门完成签署手续。 公众聚集场所因人员密集,历来是火灾防控重点。我国《消防法》明确规定,此类场所投入使用前必须通过消防安全检查。涉事企业的违规行为反映出部分经营者法律意识不足,也暴露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近年来,全国各地持续强化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管。江苏省2025年共检查各类人员密集场所5.8万家次,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2.6万处。但仍有少数企业心存侥幸,为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法定程序和安全标准。 此次事件具有典型警示意义。一上展现了消防执法部门严格依法行政的决心,另一方面也提示市场主体必须依法经营。根据有关规定,此类违法行为可能面临最高3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被责令停产停业。 随着"放管服"改革深化,"宽进严管"将成为常态。企业在享受审批便利的同时更应强化自律意识。有关部门表示将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力度,通过信用惩戒等手段形成监管合力。

消防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南京顺迎服饰有限公司的案例再次警示我们,任何企业都不能将消防审批视为可有可无的行政程序,而应当将其作为保护自身和社会公众安全的必要责任。只有全社会形成对消防法规的尊重,才能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维护公共安全。消防救援机构将继续依法履职,对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同时期待全社会共同参与,构建更加安全的消防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