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被继承人张某丙的生命走到了尽头,临终前他的妻子王某把银行卡里的60多万元转到了妹夫李某的名下。这一举动引发了张某丙与前妻所生的儿子张某甲和女儿张某乙的强烈质疑,他们觉得这是在转移父亲的财产,损害了自己的继承权。于是,兄妹俩把王某和李某告上了法庭。被告王某给出的解释是,这笔钱是要还给李某用来买房的钱。她声称在2017年的时候,李某想在上海买她名下的一套房子,一共给了她55万元现金,后来这些钱存在了银行。因为丈夫病重一直没过户,她在丈夫去世前觉得应该把钱还了,于是就把这笔钱连本带息转给了李某。李某的说法也差不多,说这是多年来借给姐姐家的钱,后来换成了房款。法院并没有轻易相信这两人的话。经过审查后认为,这笔存款是在王某和张某丙婚姻期间产生的,属于他们的共同财产。而且从医院的死亡记录来看,张某丙在去世前两天入院时意识就已经不清楚了。在他神志不清的情况下,王某单方面把这么大笔夫妻共同财产转出去,显然不是张某丙的真实意思表示。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最后判决认定这笔60万元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由于不能认定这是张某丙的本意,法院认为王某的行为侵害了张某甲和张某乙的继承权。所以要求王某和李某把这60万元还给张某甲和张某乙。 (以上内容保留了2017年、2018年、2022年、2022年1月、55万元、60万元、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上海法院、张某丙、张某乙、张某甲、新疆、李某、王某这些关键信息,并且用了比较口语化的表达方式来改写原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