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红楼梦》里,宝玉常让人拿东西去讨好身边的丫头,比如他自己出钱给晴雯买点贵重的吃食。这种做法看似平常,毕竟照顾自己人通常不需要特别解释。比如芳官那次,宝玉承诺冬天要给她做大貂鼠卧兔儿戴。还有司棋被撵走时,胆子很小的迎春甚至特意让绣橘追上去给她送个绢包。像这些给自己的丫鬟行赏,只要目的单纯,大家心里都明白。 但要给别人的丫鬟打赏就不同了,这里面讲究一个名正言顺。比如佳蕙给黛玉送茶叶,或者蘅芜苑的婆子给黛玉送燕窝,她们都获得了相应的回报。要是没有理由就无缘无故给赏,旁人难免会怀疑:“这是不是在拉拢我的人,准备当卧底呢?” 具体到金钏儿的情况,王夫人那边是不可能不知情的。哪怕荣国府里有谁真正知道内情,也会装糊涂。毕竟金钏儿的死跟宝玉脱不了干系。如果这时候宝玉给她家人送钱,那不就把本来保密的事给捅出去了?这让少爷面子往哪儿搁? 更关键的是时间点的问题。晴雯还活着时宝玉就派人给她送东西,这是在她被撵走之后安排的。袭人说过:“现在大白天的人多眼杂,怕惹事。”等到晚上她才找宋妈悄悄把东西拿出去。第二天宝玉还特意问小丫鬟:“我走了以后,你袭人姐姐有没有派人去看晴雯姐姐?”回答是:“宋妈妈去看了。”其实晴雯被赶走的当晚就“直着脖子叫了一夜”,第二天才咽气。 所以当宝玉安排袭人去送东西、宋妈把钱给晴雯送去的时候,晴雯还活着。这时候的晴雯很可怜,没亲爹亲妈只有一个烂醉如泥的哥哥。宝玉给钱就是想收买他们好好照顾晴雯。 反观金钏儿的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她已经死了不说,家里还有母亲白老婆子、妹妹玉钏儿两份收入来源。如果这时候再派人去送钱并把钱交给白老和玉钏儿手里,除了能证明她和宝玉有不清不楚的关系、坐实“狐狸精”的名声外,还能有什么实际用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