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交易佣金争议外溢为名誉权诉讼 据公开信息,张杰、谢娜与上海雅銮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及有关人员之间的名誉权纠纷案将再次开庭审理。此前,相关人员网络平台发布多条信息称,两人在2019年购买上海房产过程中存在绕开中介直接成交的情况,并展示带看记录、聊天截图等材料。相关内容快速传播,使原本可能停留在民事交易层面的佣金争议,继续演变为涉及社会评价的名誉权争议。张杰、谢娜上否认相关说法,认为自身名誉受到侵害。 二、原因:居间交易链条复杂与“跳单”认知偏差交织 房产交易环节多、周期长,信息来源既可能来自中介带看,也可能来自业主直售、开发商渠道或朋友介绍等。实践中,“看过房”不必然意味着“利用了中介提供的交易机会”。中介价格谈判、合同撮合、资金监管、贷款协助等环节是否发挥关键作用,也会影响居间报酬是否成立。 法律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居间活动有明确规则。一般而言,委托人接受居间服务并利用居间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媒介服务后,若绕开居间人直接订立合同,应依法承担支付报酬义务。但是否构成该情形,需要同时具备“服务被利用”和“绕开订约”两项事实基础,不能仅凭单一带看记录当然推定。网络传播中将“带看后成交”简单等同于“跳单”,容易造成误读并引发对立情绪。 三、影响:对行业信用、交易秩序与网络表达边界提出检验 一上,若居间报酬规则缺乏稳定预期,可能增加中介机构带看、维护房源、信息核验等环节的风险成本,进而影响服务质量;另一上,购房者也需要更清楚:接受哪些服务、签署哪些文本,会对应产生何种付费义务,以避免在信息不对称下出现误付或拒付争议。 更需要指出,相关信息在网络平台扩散,使“交易纠纷”叠加“社会评价”。维权表达应建立在事实与证据之上,避免对他人社会评价造成不当贬损;公众也应认识到,司法审理强调证据规则与举证责任,传播热度不能替代事实认定。 四、对策:以证据链还原交易路径,以规则稳定市场预期 本案再次审理的关键,在于证据链能否完整闭合:包括房源首次接触的来源、带看时间与后续磋商轨迹、是否存在居间合同或服务约定、签约主体与签约时间、以及居间人是否提供了促成合同成立的核心服务等。尤其是聊天记录、带看照片等电子数据,需要满足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要求,必要时可通过平台取证、鉴定或证人证言等方式提升证明力。 从行业治理看,有必要推动中介服务标准化、文本化:明确服务范围、收费条件、保密与独家条款边界及争议解决路径;同时完善房源信息留痕、带看确认、关键节点签收等机制,减少“口头委托、事后争执”。对消费者而言,在接受带看、议价、合同撮合等服务前,应认真阅读确认书或委托协议条款,保留沟通记录与支付凭证,以降低纠纷成本。 五、前景:司法裁判有望进一步厘清“居间促成”的认定尺度 从可能的裁判路径看,若法院认定当事人确实利用了居间服务并绕开居间人完成交易,则居间报酬请求更可能获得支持,并可能涉及合理维权费用;若关键事实无法证明,或相关指控超出合理表达范围,则名誉权保护请求也可能得到支持,相关发布者或需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等责任。 更重要的是,该案将提供一个观察样本:在房地产交易中,哪些事实足以证明“交易机会来自居间服务”,哪些仅属于一般信息接触;在网络传播场景下,如何把握维权披露与名誉保护之间的边界。随着证据规则和行业合规健全,居间服务的价值与边界有望更清晰,交易秩序也将更可预期。
这起看似围绕明星展开的房产纠纷,实质触及房产交易规则中的关键问题。随着案件进入审理程序,法律界与房产中介行业都将有机会深入澄清“跳单”的含义及其认定标准。在市场日益规范的背景下,中介机构与交易当事人都应在了解法律规则的基础上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带看后能否私下成交——结论不取决于舆论热度——而取决于法庭对证据的审查与事实认定。案件最终判决有望为房产交易提供更明确的法律指引,并推动行业规则进一步清晰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