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四大新招让经营者明白:坑消费者就是坑自己

这新的消法给咱们消费者撑腰,出了四大新招:举证倒置、七天无理由退货、广告连带责任还有三倍惩罚性赔偿。先说说举证倒置,以前咱们碰到质量问题,想要维权特别难,“谁主张谁举证”这规矩把普通老百姓都给拦住了。不过现在不一样了,像车、电脑、冰箱这些耐用商品,或者装修服务,消费者买回去6个月内发现有问题,举证责任就给倒过来了——谁卖的谁证明没问题。以前质量检测得花大价钱做专业检测,普通老百姓根本承受不起。现在可好了,商家要是证明不了东西没问题,那就是输了官司。 再说说七天无理由退货。现在网购买了东西不喜欢直接退了就行。只要是网络、电视、电话或者邮购买的,收到货7天内都能退。不过运费得自己承担,除非和商家有别的约定。不过定制品、生鲜食品、在线下载的软件或者音像制品这些就没法退了。 还有广告连带责任。以前虚假广告挺多的,现在法律给发布者、经营者和明星都套上了“紧箍咒”。如果明星代言的产品是假的给消费者造成了损害,那这些人都要赔。特别是关系到生命健康的虚假广告,推荐人也要承担责任。 最后是三倍惩罚性赔偿。以前退一赔一不痛不痒的震慑力太小了。现在要是欺诈消费者,就要赔三倍的钱。要是金额不到500元的话也得按500元算。而且要是故意缺陷导致人死亡或者严重受伤的话,除了实际损失还要额外赔两倍以下的钱。 总之这四大新招让经营者明白:坑消费者就是坑自己。当维权不再那么难了,咱们的消费环境才能让人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