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啊,听说福建那边发生了一件挺有意思的事。是2025年3月的时候,莆田有个老太太骑自行车拐弯的时候摔倒了。正巧有两名初中生骑电动车路过,看到老太太倒在地上,二话没说就把车子停下来,跑去帮忙扶起来。谁知道呢,这个老太太事后说自己是被吓摔倒的,要找那两个小女孩还有她们的家长赔偿22万。本来大家都以为这事闹大了吧,结果就在2月21日,那个女孩的妈妈郑女士出来说话了,说事情已经解决好了,原告方撤诉了。之前发的那些抖音和朋友圈也都删了,说不想再占用公共资源了。 不过啊,这事其实挺让人唏嘘的。那时候老太太可能是在避让白色轿车的时候身体一偏就倒了下去。那两个初中生看到后犹豫了一下还是跑过去扶人了。谁能想到最后责任判定的时候却说她们对事故发展有影响呢?还得承担22万元的赔偿责任呢。做家长的哪能接受这种结果啊?觉得孩子那是学雷锋、做好事呢。 至于这个赔偿怎么算?律师也说了,如果真的查清楚是因为女孩骑车吓着老太太导致摔倒的话,那主要还是看女孩骑得快不快、距离远不远这些客观因素。按照《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规定吧,这事儿还要看老人和白色车辆那边有没有过错呢。具体责任划分嘛,还是得看三方的过错程度还有原因力大小来定按份责任。 到了2月26日上午啊,灵川法庭开庭审理这个案子呢。虽然现在案子还没结束吧?但咱们也只能希望法律能给个公道吧?毕竟谁家孩子不是好心去扶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