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山东民营经济的那些潜在门槛和歧视性规定给厘清了,该省出台了一部专门的条例,把阻碍公平竞争的九类具体做法给禁止了。别看民营经济在稳增长、促创新、增就业方面表现不错,但实际上融资难、权益不保的情况也挺常见,这就把民营资本平等参与竞争的道路给堵上了。为了解决这个难题,山东这回直接拿出了立法的手段,搞了个《山东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专门冲着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那些痛点、堵点去的。这部条例一共有8章64条,不管是公平竞争还是融资支持,都给民营市场主体提供了实实在在的帮助。尤其是里面直接列出了九类不能干的事情,像招投标里限定所有制形式或者设置不合理的业绩门槛这种事儿,现在都算是违规操作了,这就把市场规则给弄透明了。 分析下来,这条例之所以能出台,大概有三个主要原因:首先是经济要高质量发展,肯定得靠民营经济更活跃才行;其次是现在优化营商环境成了各地抢人才抢项目的重要手段;最后就是要建成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法律保障必须跟上。山东的民营企业超过1440万户呢,它们的健康发展对保住就业、推动创新、补齐产业链短板都很关键。 条例实施以后会有哪些好处呢?首先在公平竞争这块儿,通过加强准入负面清单和审查制度的硬性要求,能打破地方保护或者行业垄断的老毛病,让市场变得更统一开放、有秩序;在融资方面也有了新说法,鼓励银行提高对不良贷款的容忍度,还创新出了权利质押贷款的模式,这就能帮中小企业缓解贷款难和贷款贵的问题;权益保护方面也做了细规定,像因为换届或者机构变动就毁约这种事绝对不能干,还给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支付民营企业账款加了一把锁;服务保障上也不错,把之前那种“企业诉求接诉即办”、“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的创新做法给固定下来了。 往后看,这条例会让山东的营商环境变得更有法可依、更规范。它把政企沟通和政策评估做得更细致了,以后制定政策就能更贴地气儿。法治化确实是营商环境的核心内容,也是民营经济最稳当的靠山。这次山东的做法为其他地方破除市场壁垒、保护权益、优化服务树立了一个好榜样。只要坚持用法治的思维和方式去消除那些体制机制上的障碍,才能真正把民营经济的活力给释放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