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创新法治教育模式:沉浸式剧本杀激活青少年普法新生态

当前,如何创新思想政治教育的方式方法,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是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面临的重要课题。

近日,重庆大学新闻学院与龙门浩职业中学校联合开展的实践活动,为这一问题提供了有益探索。

问题导向与创新突破 传统的法治教育往往采取课堂讲授形式,法律条文的生硬表述容易导致学生产生距离感,难以形成深刻认识。

特别是对中职学生而言,他们更需要将法律知识与日常生活场景相联系,才能真正理解法律的价值和意义。

龙门浩职业中学校党委书记韩勇介绍,学校作为"重庆市新时代依法治校示范校",长期致力于构建"法治+专业"课程体系,但在增强法治教育吸引力和实效性方面仍需深化创新。

为破解这一难题,学校与重庆大学新闻学院、南岸区法院、周俐莎法治教育工作室等多方机构建立了紧密的协作关系。

这种跨界合作汇聚了司法、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媒体传播等领域的优势资源,为创新法治教育提供了有力支撑。

沉浸式体验的实践创新 在此次实践中,龙门浩职业中学校师生自编自导自演的法治剧本杀《迷雾中的"助学金"》成为亮点。

该剧以中职学生最关心的助学金申请为切入点,巧妙设置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招摇撞骗、电信诈骗等法律陷阱,通过舞台表演让观众沉浸于法律与人性的博弈中。

这种沉浸式教学形式打破了传统法律知识传播的局限。

参演学生通过反复琢磨人物心理变化,深刻理解了"一念之差"背后的法律代价;观看的学生通过代入角色、体验情景,在共情和共鸣中获得了法律认知的提升。

重庆大学新闻学院硕士研究生李佳表示,这种能共情、有共鸣的法治表达,相比生硬的法条说教,具有更强的感染力和教育效果。

周俐莎法治教育工作室主持人、法官周俐莎在点评时指出,该剧本杀构建了从场景共鸣到认知深化再到行为引导的完整教育链条,精准把握了青少年法治认知的痛点,充分体现了学生主体地位在教育创新中的价值。

协同育人机制的建立 此次活动由重庆大学新闻学院党委书记凌晓明、党委副书记陈娜等带队,组织近30名党员参与,为13名博士生授予"校园新媒体法治宣传教育特聘研究员"称号。

这一举措不仅彰显了使命担当,更标志着高校与中职学校、司法机构之间协同育人机制的初步建立。

重庆大学新闻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娜认为,剧本杀这种形式是媒介融合在普法领域的生动应用。

它将原本高冷、抽象的法律知识,通过叙事化、场景化的传播方式,实现了从"灌输"到"共情"的质变,这正是新时代思政工作方法创新的内核所在。

学科融合与传播创新 从新闻学科的角度看,这次实践也体现了新闻传播学在社会治理中的应用价值。

通过将法治教育与媒体传播相融合,利用情景化、叙事化的表达手段,可以显著提升法治宣传的效果。

这为新闻学子提供了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的宝贵机会,也启发了他们关于学科社会使命的深层思考。

龙门浩职业中学校校长周伟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强化协同机制,汇聚法治育人合力,聚焦"法治+职教+传媒"的交叉点,打造标志性创新成果,为培养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新时代青少年做出更大贡献。

法治教育的难点不在“讲不讲”,而在“能不能让人真正记住并愿意遵守”。

当司法专业性、高校传播力与职业教育实践在同一课堂同向发力,把抽象规则转化为可感知的选择与后果,法治就不再只是纸面的条文,而成为青年成长路上的自觉与底线。

面向未来,持续完善协同机制、强化内容质量与效果评估,才能让“行在新作风”的思政课真正走深走实,成为立德树人的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