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办了酒席却没领证,闹掰了,彩礼还能不能要回来?

之前有个事,夫妻俩结婚办了酒席但没领证,后来闹掰了,彩礼还能不能要回来。大家对这种情况都挺好奇,因为这牵扯到了钱的事儿,关系到切身利益,所以最高人民法院特意出了个案例来说清楚。 王先生和孙女士经介绍认识,处着处着决定结婚。王先生给了孙女士20万块钱的彩礼,两人按习俗办了婚礼开始同居生活,后来还生了一个女儿。可是,他们一直没去办结婚证。过了四年,两人因为矛盾分手了。王先生觉得这彩礼他还是要要回来的。 那法律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呢?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说,如果没领证但已经一起生活了,一方要求把按照习俗给的彩礼要回来,法院得看看这彩礼到底怎么用的、嫁妆什么情况。还得结合双方有没有过错、有没有生娃、当地的习俗等等,来决定到底退不退还有退多少。 审理这个案子的时候,法院特别看重他们一起生活了多久、有没有孩子、彩礼都花在哪了。“要是光因为没领证就让对方全退了,对女方不公平。”法院的人觉得两人按规矩办了酒席住了四年还生了个孩子。在这期间钱肯定也花在过日子和孩子身上了。虽然没领证可女方拉扯孩子、操持家也付出不少辛苦呢。 最后法院驳回了王先生的请求。最高人民法院的人说这案子把那种没领证但长期一起过还生了娃的情况说得很明白。法律不想让人拿婚姻来坑蒙拐骗要钱,也不把彩礼当随便能撤回的投资买卖看。要是两口子一起住了很久成了一个家了关系坏了再要退钱那是不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