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事业领域首次亮出“红牌”

大家都知道,2008年我国就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虽然这个法律早已有了,但在公用事业领域,反垄断执法实际上还没有什么实质性动作。现在终于有了第一个案例: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把佛山市南海区蓝鸟燃气有限公司、南官燃气有限公司这些企业在公用事业领域的集中案给叫停了。 2024年10月,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有六家做瓶装液化石油气生意的公司签了协议,打算合资建一家合营企业。虽说这个合作规模还没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但他们还是主动去申报了。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拿到申报材料后,开始仔细审查。他们不光征求了其他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的意见,还请第三方机构做了专业的经济学分析。最后发现,要是这几家公司合并成一个新实体,就在当地市场上形成垄断地位了。这就会破坏现有的竞争环境,还可能让大家联合起来涨价或者降低服务质量,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因为这个原因,总局决定禁止这次集中。这次行动有几个亮点:第一是主动介入那些可能有风险但没达标申报的集中;第二是用科学方法进行评估;第三是特别关心民生问题。 这不仅是我国在公用事业领域第一次亮出“红牌”,也给以后的监管树立了榜样。现在能源保供稳价压力这么大,这个决定能稳住市场预期,不让大家觉得液化气价格要疯涨。 未来监管部门会继续加强对这类领域的管控。无论是哪个行业、哪种形式的经营者集中,都不能以损害公平竞争和公众利益为代价。我们要坚持法治化和专业化的原则来推动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