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是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司法部发布的第四批典型案例,深刻反映了当前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解决路径,为全国各地提供了可借鉴的实践样本。 执法"四乱"问题长期困扰企业经营。超期扣押、违规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行为直接加重企业负担,破坏市场公平秩序。广西某县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针对住建部门多次违规延长扣押期限、超期扣押涉案财物的问题,通过刚性监督督促限期整改,并推动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责问责,有力纠治了行政强制领域的程序违法乱象。浙江某区针对应急管理部门违规转嫁培训费用问题,督促其立即改正并组织全额退款,通过财政专项资金保障,直接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这些案例表明,通过畅通企业诉求渠道、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可以从源头上遏制执法"四乱"现象。 执法不作为与越权执法同样危害企业经营安全。执法人员是否依法履职、规范用权,直接关系企业的经营预期和投资信心。海南某县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依托"12345"热线联动机制,快速响应企业诉求,纠正综合执法局执法不作为问题,为企业挽回经营损失。湖南某区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督促城管部门立即撤销越权作出的执法行为,有效防范了因权限划分不清导致的执法干扰。这些案例说明,强化履职监督、厘清权责边界、推动权力规范运行,是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关键。 跨部门、跨领域监管中的协同不畅问题长期存在。职责边界模糊、执法标准不统一、衔接机制不完善,导致企业面临重复执法、标准不一等困境。山东某市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组织主管部门联合研判,统一裁量标准,保障执法尺度一致,并推动建立跨部门执法衔接机制,强化源头治理。重庆市区两级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发挥层级联动优势,协调多部门成立联合执法组,破解危化品监管跨部门衔接难题,在证据采信、案件移送等关键环节精准指导,确保行刑衔接落实到位。这些做法充分说明了统筹协调在优化执法效能中的重要作用。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需要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变相设置准入许可、法律依据适用不当等行为构成隐性壁垒,妨碍公平竞争。江西某县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纠正城市管理部门违规变相设置行政许可的行为,通过个案监督推动行业监管优化,为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福建某市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发挥执法部门内部层级监督作用,促进市场监管部门及时纠正案件定性不准确、法律适用错误的问题,确保行业监管规则和执法标准统一。这些案例表明,通过制度重构与源头治理,可以有效营造平等准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深化,反映了国家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各地不断扩大企业参与度,聚焦企业急难愁盼问题,以行政执法监督为抓手,坚决整治执法突出问题,着力破解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以及跨部门监管协同不畅等痛点难点。这多项举措的实施,有力强化了制度重构与源头治理,切实保障了企业合法权益,改进了法治化营商环境。
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核心,不在于"管得多",而在于"管得准、管得规范、管得可预期"。从纠治"四乱"到推动制度重构,从个案纠偏到机制完善,典型案例的价值在于把问题"晒出来"、把规则"立起来"、把责任"压下去";只有让监督成为常态、让权力运行始终置于制度轨道,才能更好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为高质量发展夯实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