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提请审议 以法治力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迎来重要法治保障。

正在审议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以其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务实的内容设计,成为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代表委员关注的焦点议题。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进入新阶段。

但在部分地区,仍存在语言沟通不畅、公共服务不均、文化认同不足等问题。

西北工业大学党委书记李言荣代表指出,制定专门法律是应对新时代民族工作新挑战的必然选择,也是落实"国之大者"政治担当的具体体现。

草案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立法主线,这一设计具有深刻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从新疆到广西,从城市到乡村,我国各民族在长期历史发展中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多元一体格局。

新疆代表库尔班·尼亚孜对此深有感触,他创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校的实践表明,语言相通是心灵相通的基础,文化认同是民族团结的根基。

在具体制度设计上,草案呈现出鲜明的实践导向。

一方面,通过"推动共同繁荣发展"专章,对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作出规定,回应民族地区发展需求。

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县长吴国军代表表示,这些条款将有效解决当地群众最关心的现实问题。

另一方面,草案创新性提出建设互嵌式社区,推动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维度实现全方位嵌入。

值得关注的是,草案将宏观政策导向与微观生活场景有机结合。

从共住小区到同过节日,从同学共读到同事共事,法律条款中处处体现着促进民族团结的"生活智慧"。

这种立法思路既把握了民族工作的政治高度,又贴近基层群众的生活实际,展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独特优势。

多位代表在审议时表示,该法的出台将产生深远影响。

从短期看,能为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从长远看,将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迈上新台阶。

特别是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以法治方式巩固民族团结,对于凝聚14亿人民的磅礴力量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民族团结不是抽象口号,而是体现在一句能听懂的话、一次自然的往来、一项可持续的就业、一个同心共建的社区里。

把团结进步写入法律,既是对历史经验的制度化总结,也是面向未来的治理能力升级。

以法治守护“家门口的幸福”,以发展夯实共同体根基,必将进一步凝聚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磅礴力量,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汇聚更坚实的社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