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你们听说没?海门有个大哥把自己“送”进了法院,领了刑。张某面对检察官的时候可后悔了,“我就是想贴贴小广告赚点零花钱,谁能想到后果这么严重!”南通市海门区检察院处理的他这事儿终于有了结果,法院直接判了他九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一年,还罚了4000元。看似轻松的“广告费”,最后让他吃了亏,失去了自由。这个事情是怎么发生的呢? 2025年5月,张某在刷短视频的时候看到了一则广告,“轻松兼职”、“每张赚0.5至0.6元”,他被这个噱头吸引了,想都没想就联系上了招募人员。任务就是深夜潜入小区,给汽车后视镜上贴印有“刷单兼职”的小广告,还要下载软件拍照打卡。虽然心里觉得不对劲,但是日结快钱的诱惑太大了,张某还是选择了进去。 这个过程大概从5月持续到了9月,他在安徽宿州、上海还有江苏的南通、苏州、常州等地到处跑。总共贴了近7万张小广告呢。刚开始的时候张某还挺得意的,觉得自己找到了赚钱的好路子。可他哪里知道,每一张小贴纸背后都是个骗局。 宿州有个陈某看到这个小广告后就被骗了,扫码登录网站被骗了不少钱。警方顺着线索抓到了张某。检察院对这事儿审查得特别仔细,发现了不少电子证据,证明张某通过贴这些违法小广告非法获利3万多块。 检察官给张某讲道理说,“你以为贴张纸没什么大事儿?但这可能给网络诈骗引流拉客,损害他人财产!” 一番话点醒了他。张某意识到自己做了错事,愿意全额退出非法获利并且认罪悔罪。 法庭上的时候他低头站在被告席上听完判决结果后才明白过来:本来想赚点外快补贴家用,结果却因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了刑。那份期待中的“快钱”最后变成了一份沉重的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