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不,最近那个关于“小字免责”的营销争议闹得挺火的,上海、北京那边的市场监管部门都出手了。其实就是有些企业把大标题做得很吸引眼球,比如“逆光之王”,却在不起眼的角落里用小字写“这个是产品设计目标”,这一下就把消费者给忽悠了,大家都觉得这是在误导人。有个做手机的知名公司在宣传页面上也是这么干的,结果引发了不少讨论。后来公司创始人在直播里承认了这事儿确实是行业里的陋习,还说马上整改。本来大家都觉得这态度还行,谁知道后来高管又出来解释说这是行业惯例,还强调要先考虑法律合规,这下又炸锅了。好多人都觉得,把精心设计的视觉引导简单说成是惯例,说明企业根本没把用户放在心上。 这种“大字套概念、小字卸责任”的手法其实哪儿都有。像买东西送赠品的时候写着非卖品,教育机构的保过班里面有附加条款,还有房子宣传学区房后写着规划中。它们都利用了大家阅读习惯的漏洞。法律专家说了,虽然有的企业用技术手段躲过了广告法的字面上的限制,但实际上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就是“概念炒作加隐蔽免责”的套路:先弄个诱人的概念让人想买,再用小字把风险给撇清。 市场研究的人分析说,这种办法短期内可能能提高点击量和转化率,但长此以往肯定会毁了品牌的信誉。以前有些农产品搞商标游戏糊弄人(比如壹号土猪实际叫壹号土),理财产品用高收益率遮住风险提示,道理都是一样的。 观察人士指出这种现象背后有三个大问题:一是部分企业认为只要不违法就行,把法律底线当成标准;二是行业里没形成诚信的风气;三是现有的广告规范在网上不够细化。 真正厉害的企业应该不只是守法那么简单,而是要尊重消费者。现在监管部门力度挺大的,新修订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规定不能骗人点击。上海、北京已经处理过好几起类似的案子了,都认定是虚假宣传。 营销的本质是传递真实信息和建设品牌价值,而不是玩文字游戏。从这次争议到后面的回应二次讨论来看,这事就是看一个企业有没有诚信意识。现在大家消费都升级了,企业得把消费者权益放在核心位置才行,别再搞那些投机取巧的短期把戏了。监管部门、行业组织和企业主体得一块儿使劲儿把规范定得更细些,让“诚信看得见”成为常态。大家共同营造一个干净的消费环境,才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