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枯枝代替三角牌”这是一个让人提心吊胆的故事

大家好,今天我们来聊聊一个让人提心吊胆的事儿。故事发生在11月3日上午10点20分,地点是义乌环城南路烈士公园路段。李师傅开着一辆小货车,结果离合器片突然过热打滑,车子直接没了劲儿。他只能把车停在路肩,打算等救援。不过这时候,他翻遍了车厢都没找到三角牌。于是李师傅灵机一动,跑到绿化带里捡了几根干枯的树枝,拿出来挡在车后面,距离大概不到10米的样子。 李师傅想着这树枝凑合着也能当警示牌用吧。可谁知道就在这时候,徐先生开着摩托车从佛堂方向过来了。那天路宽车少,徐先生开得挺猛,速度大概有60公里每小时。结果他一看见前面停着的小货车,本能地往左边打了一把方向,没想到旁边突然有辆汽车超车过来,硬是把徐先生逼得撞向了小货车的左后侧。摩托车一下就钻进了车厢底下,碎片满天飞。 万幸的是徐先生戴了头盔,头就受了点皮外伤。交警赶到后赶紧用千斤顶把摩托车顶起来,把人给救了出来。大家都吓得不轻,“要是没戴头盔,那后果真不敢想啊。” 这个事儿也给咱们提了个醒:《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得很清楚,普通道路上发生故障或事故,必须在车后50到100米处设警告标志;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也重申了这一点。 高速上要是出了事,警告标志得设在来车方向150米以外;雨雾或夜间这种低能见度情况下还得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示廓灯还有后位灯。李师傅后来回忆说:“当时我正准备打电话叫修车师傅呢,突然听见‘哐当’一声巨响,摩托车整个都钻进车厢里了。如果当时后车再快一点或者再偏一点,后果真不敢想。” 枯枝代替三角牌看似省事,其实把危险都留给了后面的司机。所以请所有的驾驶人都记住:三角牌就是“生命牌”,随车携带并且规范使用才能把事故伤害降到最低。